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市区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2-31 字体:[ ]

12月30日,市政府发布《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自2022年1月30日起施行。

《通告》指出,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防治环境污染,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结合市区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根据《通告》,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区域为:崇川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全境。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南区域全境和通州区通吕运河以北以团结河—G345国道—龙盛大道—希望路—亭东大道(城北中心路)—古潭路(桂西路、平双路)—金龙路(G228国道)—通吕运河为边界的闭合区域,涉及金沙街道、金新街道、兴东街道、兴仁镇、西亭镇、二甲镇、川姜镇、先锋街道。海门区的海门街道、滨江街道、三厂街道、三星镇、海永镇全境。

《通告》明确,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对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通告》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举报方式:“110”报警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