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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公安局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字体:[ ]

今年以来,南通市公安局以构建与现代警务机制相适应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为目标,以深化执法监督、执法办案、执法责任三项机制改革为动力,奋力开创执法监督管理新格局,为南通法治公安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保障。

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大力推行接处警盯警制度,推进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中心(室)规范运作,推进法制员派驻、专职制度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创新实行执法质量和综合绩效“双百分”考核。改进执法监督模式,每月常态开展执法巡查、“无感考评”等监督行动,每季度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行全面“执法体检”,每季度出台执法“白皮书”研判分析全市执法状况,每季度召开党委议法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公安建设工作。

深化执法办案机制改革,聚力执法减负增效。推行专业办案新路径,在刑事执法领域,合理界定刑事案件管辖层级,重新划分业务警种和派出所的刑事办案职责,建立派出所办案负面清单。推行简案快办新机制,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与应用,初步实现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简单案件“一步到庭”,速裁速判;在行政执法领域,积极推广行政案件快办机制,为基层公安减负增效。推行领导办案新制度,积极引导专业警种和派出所股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办理案件、带头审核把关、带头提升能力。

深化执法责任体系改革,拧紧执法责任链条。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全面推行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分管法制工作,创新实行推行县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专题述法评估制度。压实办案单位主体责任,分层分级落实各业务警种、各基层单位、各执法岗位执法责任,明晰办案职责、规范执法执勤、严格执法标准。压实警种部门主管责任,探索实行执法问题警种和主办单位捆绑考核机制,有效实现县级公安机关属地责任和警种部门主管责任“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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