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12:02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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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6、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依法处理非道路交通事故。

7、依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建设,落实保卫措施。

8、领导全区公安消防系统的工作,办理、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9、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10、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11、负责对全区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及时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好各级干部,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2、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为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15个,包括指挥中心、考核办、政工科、纪检组、警务保障室、督查大队、内保大队、法制大队、国保大队、刑警大队、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网安大队、巡特警大队、机动大队。下辖派出所7个,包括永兴派出所天生派出所、唐闸派出所、幸福派出所、秦灶派出所、陈桥派出所、九圩港水上派出所。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维护稳定水平实现新提升。围绕“五个不发生”要求,深化主动维稳、智慧维稳,切实把工作做在前端、把风险控在初始。圆满完成70周年大庆、森旅节、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届“进博会”安保维稳任务。一是落实全警情报战略推进。注重情报引领,认真分析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超前预警、超前研判,物建特情38个、信息员449个,收集报送各类情报信息5720条,搜集报送各类人力情报信息498条,获取掌握重点人员动态信息412条。二是强化重点人员群体管控。深化主动型维稳体系建设,与区级部门建立紧密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241名重点人员、7个重点群体动态管控,注重证据收集积累,帮促教育化解,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放《友情提醒书》85份、《帮促化解书》66份,逮捕1人,行政处罚16人,打击非访9人,训诫谈话27人,配合党委政府成功化解重点人员80人,稳控重点群体6个,化解重点群体4个,维稳工作取得显著实效。三是做实重大安保维稳处突。抓好敏感期联合指挥部实体化运作,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建18人的防暴处突基本作战单元和5人战术小组,严格落实“1、3、5”快速响应机制,联合辖区校园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开启高校驻警工作机制,提升维稳应急处置能力。圆满完成各级“两会”、迎春灯会、人才市场招聘会及森旅节首场活动“万人万米徒步行”、市北科技城四分马拉松、南通国际马拉松邀请赛港闸任务段等多项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先后成功处置“中南漫悦湾”“雨润星雨华府”“万科翡翠东第”等各类群体性事件70余起,本地涉警舆情12起,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平稳。

(二)聚力扫黑除恶、多元治理,保民平安能力实现新提升。坚持一手抓安保维稳,一手抓社会面打防,相互支撑、相互策应、打防结合,切实提升驾驭动态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打造平安有序的治安环境。一是严打黑恶犯罪。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截止11月30日,全区公安机关共破获涉恶案件63起,打处涉恶人员198人,抓获涉恶逃犯21人,其中“套路贷”集团2个,摧毁套路贷、组织传销、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等涉恶集团7个,核查上级线索173条,依法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估值约2亿元,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强化破案攻坚。快侦快破刑事现案224起,抓获刑事作案成员647人,刑拘253人,取保288人,逮捕135人,公诉356人,先后破获“20190308故意杀人案”、潘建平故意杀人案、侯飞等人涉恶集团敲诈勒索案、伪基站系列诈骗案、张树全等三人团伙跨区盗窃路边店系列案件等一批大要案件。破获组织领导传销、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9人。开展“利剑斩污”“扫黄禁赌”“净网2019 ”“飓风”“昆仑”“云剑”“禁毒2019两打两控”、打击非法集资“扫雷”等专项行动,全年食药环公诉33人,娼赌公诉40人,制售假公诉2人。组织涉网违法犯罪打处,受理涉网案件20起,取保候审39人,公诉11人。三是严密防控体系。坚持实战导向,健全优化巡防工作机制,完善“主动接触、主动盘查、主动留痕”进攻型巡防模式,全面提升街面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最大限度压降侵财性案件。今年以来,全区累计出动巡防警力18915人次,盘查可疑人员8639人次、可疑车辆2015辆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6名,抓获逃犯8名,全区刑事发案同比下降19.1%,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提升。建成万达广场警务站,建立39个公安护学岗,全面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维护全区校园治安秩序稳定。深入开展沿江及内河杂船整治长效管理工作,公安、海事、水利、渔政等职能部门健全水上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年度联合执法整治12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义警联盟”为纽带,通过“公益+运动+众筹”形式发展新型网格员,率先将“见义勇为”工作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有效实现了社会综合治理与见义勇为工作一体指挥、一网覆盖、同步行动,构建起平安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全市政法系统“网格+见义勇为”工作现场会在港闸召开,港闸区、唐闸镇街道、秦灶街道桥北社区、幸福街道幸福新城小区作经验介绍。在徒步健身爱好者、快递员、学生家长、微信群主等群体中招募义警,获取情报信息100余条,及时预警6起涉稳事件,协助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余名,江苏法制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予以报道。四是筑牢安全监管。开展公共安全监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排查登记涉危重点人员921人,检查危险物品单位632家次,发现隐患62处,发放整改通知书12份,整改62处。收缴管制刀具183把,汽枪、仿真枪32支,铅弹532发,弩2把,销毁烟花爆竹禁放品种45094箱,收缴134箱,妥善处置易制爆化学品810公斤。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全年检查单位2437家,发现火灾隐患数3614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573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445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02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20份,责令三停单位33家,罚款143.2万元。

(三)聚焦科技兴警、加速进程,智慧警务效能实现新提升。一是多维采集,全息感知。深入推进智慧防控体系建设,对全区交通主干道、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视频盲区进行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加密补盲,形成视频包围圈;已建成40余路微卡口,实现车牌识别自动比对;同步推进人像识别建设,启动人像智能比对系统一期工程,建成基于视频流的人像智能解析前端建设8路,连接市局公安一类监控1700余路,建设智慧防控体系。全区所有老旧探头已全部完成高清化、数字化改造,目前正向合智能、泛智能监控方向发展。通过有线及无线视频实现全区6家民爆物品使用贮存单位全程监控。在南通火车站、万达广场、万象城、南通二院等重点复杂场所试点安装人像自动识别系统,每日抓拍人像资料1.2万份,全息自动感知“人、车、电、网、像”等实时信息动态。二是建强核心,智能支撑。建强分局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改造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形成了勤务指挥为龙头、以规范勤务运行为核心、以社区资源整合为重点、以综合保障为支撑、以实战指挥为中心、以警情研判为着力点的现代警务机制,推动基础工作和业务工作双促共赢。实施移动警务工程,推进1.4G移动警务应用,建设1.4G基站6个,强化4G移动图像应用。为每位民警配发移动警务终端,打造集日常办公、基础管控、服务群众、案件侦办为一体的综合型工作终端。依托各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智慧指挥调度平台,整合辖区高清视频监控、巡逻警车和巡逻电瓶车实时定位、350兆数字集群电台、移动可视对讲等平台资源,对警力配置、巡防布控、信息采集、规范执法等实现可视化“一键点调”。三是智慧应用,服务实战。在智慧侦查方面,深化“数据赋能”,与深圳市宝安分局协作,搭建合成作战共建平台及天幕系统,引入人像识别技术,加强前端数据采集工作,完善平台数据,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22名。在智慧场所方面,率先在全市探索将人脸识别技术引入全区26家网吧收银系统,累计通过人脸识别认证25.2万人次,识别准确率99.5%,上网人员实名登记率100%。在智慧社区方面,推广应用实有人口视频门禁管理系统,在陈桥丽阳花园、秦灶兴和家园等小区实行人口视频门禁管理,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管控效能。在智慧服务方面,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成公安自助办证服务区,增设身份证、出入境自动服务一体机4台,拓展公安政务服务向网络延伸,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加强与市救助站协作,通过人像识别系统成功明确12名救助安置对象身份,协助平安回家。

(四)围绕护航发展、警务前移,执法服务水平实现新提升。一是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推广认罪认罚和认错补过从宽处罚制度为重点,引进刑事执法律师援助、行政执法人民调解,加强说理执法和公民自我学法,增强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以深化执法监督改革、提升全警执法水平、服务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组织法制民警、法制副所长赴浙江大学学习,全力打造法治公安队伍。抽调4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职刑事案件审核员组建扫黑除恶执法服务队,对涉黑涉恶案件坚决贯彻“事前指导、全程监督”的方针,严把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加大对有案不立、降格处理、滥用强制措施、超期羁押、违法扣押、处理涉案财物等问题的把关、监督力度,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分局案管中心、派出所案管室日常对执法全要素日提醒、周通报、月小结,发出执法巡查日提醒217期,执法类通报98期。二是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围绕区委、区政府提高“三个密度”、实施“五个三”行动要求,找准公安机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契合点,出台《关于深化融合式党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港闸分局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主动服务保障“双百工程”重大项目,开设365二手车市场四驱法务室、经侦服务工作站,开通“矛盾纠纷在线服务”,检查指导重大项目及各类企业278家(次),切实提升公安机关精准服务水平。辖区派出所与五水商圈、中铁隧道集团、森林野生动物园等开展支部结对共建,着力探索警务工作服务城市建设新模式。公安“放管服”经验做法被南通日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三是打造方便快捷的服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自2019年1月1日起,辖区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受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业务,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推行户籍地、居住地一窗受理、网上运转、分级审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全年共办理居民身份证12340件,全区现有流动人口123226人,新登记流动人口62313人(其中新增62313人,注销55515人,变更84552人),登记出租房55114户(新增6484户,注销1775户,变更2517户),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8106人次,登记常住境外人员386人/次,临住境外人员6058人/次。

(五)注重严优并举、实战引领,队伍职业素养实现新提升。一是坚持政治建警,打造忠诚警队。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进一步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立政治理论研究小组,研究制定重大安保决战决胜阶段思想政治工作“五个进一步强化”,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与市局政治部联合创建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示范点,与区委组织部联合推进永兴派出所“智慧党建”智能终端,持续深化“幸福劲草”品牌建设,拍摄党建微视频《志愿》获江苏“三微”比赛微电影二等奖,南通市第十七届党员教育电视片二等奖。以“劲草精神”贯彻开展主题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教育引导党员民警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幸福劲草”精神大讨论,以“劲草”精神为纲、为魂,进一步打牢党员民警思想理论基础。民警自发组建“劲草志愿服务队”,实现自我价值提升。二是坚持素质强警,打造能力警队。制定《“强素质、促绩效、当标杆、迎大庆”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形成分局轮值轮训、基层常态自训相结合的训练模式,围绕基层所队领导、现场执勤民警、警务实战教官和各类专业队伍,全面推行情景式、研讨式、对抗式训练,提升全警法律政策运用、防控风险、群众工作、科技应用、舆论引导五大能力。围绕公共科目、重大安保、应急处突、规范执法等内容,由政工搭台、各警种部门牵头,采取送教上门、开办集训班、跟班随训等形式,精心组织每月一演练,提升全警实战能力。今年以来,上门指导培训10次,组织现场演练7次,受教民警200余人次。在新建派出所过程中,将随岗培训基地建设纳入功能区规划范畴,采取“互联网+教育训练”模式,实行优秀课程网络共享,将实战案例、经验做法等拍摄成短视频,制作“微课程”“短视频”9部。积极做好人才培养保障,83人入选分局教员库、专家库,25人入选市局公安人才库,打造专业人才队伍。三是坚持从严治警,打造廉洁警队。制定《2019年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明晰责任链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警措施,对照省厅十项措施分析队伍建设现状,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召开月度队伍分析研判会,完善层级管理制度,逐级签订《全面从严治党治警责任书》。安保工作期间,严格执行公安部“八项纪律”、省公安厅“六个一律”等纪律,加强内部管理,确保队伍稳定。组织全体扫黑除恶参战民警签订监督执纪承诺239份,收集个人自查报告334份。执纪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6条,涉及公职人员31人、辅警2人。四是坚持从优待警,打造人本警队。全力推进“五所一中心”建设,深化美丽警营建设,全面落实民警年度体检、强制休假等从优待警制度。组织警娃游泳夏令营、光荣牌发放等活动,让民警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全年开展走访慰问40余人次,为20余名民警、辅警人员争取到困难慰问救助金,快速办理保险理赔5人次。立足互联网便警服务平台,建设“港闸公安惠警服务中心”微信小程序,相关经验材料市局作为创建保障创新型样板工程推荐公安部装财局。健全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机制,对不实投诉及时予以澄清,处置民警维权案件16起,打击处理行为人22人,其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人、行政拘留11人、警告或罚款6人,为21名民警、2名保安维权,发放维权抚慰金17900元,旗帜鲜明地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9年港闸分局决算公开总表.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6980.1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37.80万元,增长31.19%。其中:

(一)收入总计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3223.09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193.64万元,增长31.84%。主要原因是2019年提租补贴改革后人员支出大幅增长。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3678.2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港闸区政府取得的辅警工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827.97万元,增长29.05%。主要原因是2019年区拨辅警经费人均标准提高1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78.75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年度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16849.7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3877.78万元,主要用于于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日常办案业务支出、专项设备购置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014.23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一提租补贴改革后人员支出大幅增长,二是2018年住房保障支出未单列核算。

3 . 住房保障支出2971.9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及发放人员提租补贴。

4.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130.36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本年度(或以前年度)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本年收入合计1690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3.09万元,占78.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678.26万元,占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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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本年支出合计1684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9.11万元,占83.49%;项目支出2780.63万元,占16.5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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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301.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72.39万元,增长32.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改革后人员支出大幅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317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17%。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7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199.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1.96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0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5项)。年初预算为10199.52万元,支出决算为1019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0.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8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25.45万元、津贴补贴2294.78万元、奖金1700.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38.22万元、离休费54.07万元、退休费171.43万元、医疗费10.77万元,医疗费补助3.98万元、住房公积金1586.22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3.07万元。

(二)公用经费157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7.38万元、印刷费7.91万元、水费3.14万元、电费106.71万元、邮电费23.81万元、差旅费304.73万元、维修(护)费234.57万元、租赁费4.07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17.5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3.26万元、专用材料费3.26万元、劳务费4.25万元、工会经费93.34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7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58.22万元,增长31.54%。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改革后人员经费大幅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60.1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88.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25.45万元、津贴补贴2294.78万元、奖金1700.9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38.22万元、离休费54.07万元、退休费171.43万元、医疗费10.77万元,医疗费补助3.98万元、住房公积金1586.22万元、其他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3.07万元。

(二)公用经费1571.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7.38万元、印刷费7.91万元、水费3.14万元、电费106.71万元、邮电费23.81万元、差旅费304.73万元、维修(护)费234.57万元、租赁费4.07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培训费17.5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专用材料费3.26万元、专用材料费3.26万元、劳务费4.25万元、工会经费93.34万元、福利费2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7.3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0.72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9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9.6%;公务接待费支出0.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为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出国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9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由公车办审批后按规定在年度内追加预算指标。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辆1辆,为江铃牌客车1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27.99万元,完成预算的50.36%,比上年决算增加1.32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公车管理,基本与去年支出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制定更为严格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4辆。

3.公务接待费0.5万元,完成预算的1.6%,比上年决算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为全力压降一般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次数。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万元,接待11批次,102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检查和同级部门案件协调;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比上年决算增加0.13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主要安排在局机关会议室,节约会议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力压降一般性会议支出。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25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局法制工作会议。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7.58万元,完成预算的23.92%,比上年决算增加17.72万元,主要原因为过去列支差旅费部分的培训费均按照培训费规定列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审核培训规模和培训人数。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195人次。主要为各警种部门的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港闸分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1.14万元,比2018年增加246.13万元,增长18.57 %。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差旅费及办案业务费均有所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5.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7.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2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2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5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3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