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2-0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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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公安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积极稳妥做好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预算和执行管理,增强预算透明度和刚性约束,强化用制度管事、管人、管财,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公开必须坚持三项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原则,预决算公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严禁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按照中央、省、市要求,采用统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公开,并妥善处理拟公开信息中的涉密内容,坚决防止因预算公开使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涉密信息泄露。

第三条  根据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市公安局是汇总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各二级核算单位是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

第二章  内容形式

第四条  预决算公开内容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目标(预算公开)及完成情况(决算公开),并按照财政统一要求公开预决算表格、相关情况说明等。

第五条  预决算公开的形式,以政府和公安门户网站为公开载体,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相关内容。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在财政部门正式批复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间予以公开。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市局成立由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宣传处、指挥中心、警务督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处、法制支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预决算公开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审核监督公开内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全局的预决算公开工作由市局警务保障处具体组织实施,独立核算的分局和支队根据文件规定和各自的实际情况,具体落实本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公安机关,由市局预决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监督执行。本办法由市局警务保障处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指导、检查、监督、落实全区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6、依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建设,落实保卫措施。

7、领导全区公安消防、外事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8、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9、负责对全区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及时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好干部,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0、指导各派出所的业务工作,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11、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是抓基础,促发展。扎实推进派出所示范级创建、警务室示范级创建、执法办案基地创建、技防工程升级建设四项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规范基础工作管理、规范基础工作运行、创新基础工作手段、促发社会资源联动,提升基础运行效能;围绕矛盾源头化解、风险源头调查、社会面源头控制、汇聚数据资源,夯实平安稳定根基。二是抓执法,强履职。围绕行政管理、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保障发展、治理非访、服务民生等各领域,强化依法执法力度,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完善执法监督、执法责任、执法培训三项机制,提升规范执法水平;围绕科技支撑、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强化执法保障。三是抓队伍,增活力。通过干部带头、政策引领、文化主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落实从优待警具体举措,体现组织关爱,增强归属感;落实从严管警具体举措,守牢各项底线。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南通市公安分局开发区分局系南通市公安局下属的二级财务核算单位,目前实际设置7个大队、1个科室、1个中心和5个派出所。

现有在职人员228名,离退休30名。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81号)相关依据和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根据201710月份的实有人数、相关资产数编制。项目经费的编制,继续实行“三控”原则,即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零增长(负增长)、职能项目预算确保零增长(负增长)、税收财力安排的项目经费坚持零增长(负增长)。

第三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南通是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6181.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  1257.39  万元,上升  25.54 %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6181.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6181.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61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257.39 万元,上升 25.5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 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 √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 6181.5 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5501.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8.14万元,增长 30.57 %。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增加,住房补贴计提标准提高。

2.项目支出 680.15 万元。和上年持平。

3.不可预见费  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30.75  万元,下降  100  %。今年不可预见费不再列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51.15万元,比上年增加  134.8 万元,上升  14.7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6.52 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 188.2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 万元,和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88.2万元,比上年减少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车核定标准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8.32 万元,比上年减少 24.6  万元,主要原因是核定标准减少。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 11.45 万元,比上年增加 1.2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20.61 万元,比上年增加 10.36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