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开发区公安分局决算公开内容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8-28 14:43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指导、检查、监督、落实全区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区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局和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6、依法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建设,落实保卫措施。

7、领导全区公安消防、外事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8、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9、负责对全区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及时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好干部,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全区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0、指导各派出所的业务工作,为全区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11、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南通市公安分局开发区分局系南通市公安局下属的二级财务核算单位,目前实际设置有:刑侦、治安、经侦、法制、国保、内保和巡特警等7个大队;1个科室即政监室;1个中心即指挥中心以及中兴、新开、小海、竹行、江海等5个派出所。

现有在职人员228名,离退休30名。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开发区分局紧紧围绕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总体部署,在省厅“一体两翼”、市局“123升级行动计划”的总体框架下,聚焦“争先进、补短板、抓创新、提能力”,扎实推动公安工作优化升级,实现了“四个新”:一是在服务保障中有新作为。二是在基础建设上有新发展。三是在破解难题上有新特色。四是在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

一、2017年主项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绩效

(一)以十九大安保为牵引,打赢系列安保维稳攻坚战。立足守土尽责,组织扎实开展“全警大走访”、“五项基础攻坚”、“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着力夯实稳定基础、主动防范风险,严格落实“超前介入、主动教育 、前端稳控”维稳工作机制,圆满完成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江苏发展大会、“十九大”等维稳安保任务,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十九大安保督察考核全市第一。

(二)以实战实效为目标,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坚持以打开路。坚持大要案件领导组织、警种合成、同步上案,快速侦破故意杀人案、抢劫案、强奸案等一系列疑难重大案件,八类案件破案率100%。在市局相关部门指导下,历时9个月成功侦办公安部督办涉网专案,得到刘延东、郭声琨等领导高度肯定,中央电视台等20余家媒体予以报道。统筹“三打击一整治”行动,坚持多发性侵财案件专人盯案,落实探组复线盯案、多维勘查,共抓获刑事作案成员236人,同比上升5.36%,全区破案率29.5%,其中侵财类案件破案率19.96%。市局通报14项打处数据11项序时达标,达标数居全市第一方阵。

2、完善防控网络。提请管委会落实950万资金,新建两道监控闭合圈;依托智能安防系统,巡特警大队建立巡防指挥中心,统筹巡防调度、质态监管、考核督导,提升巡防运行效能。,按照“显性用警、网格巡防”的要求,将所有警力、警车屯警街面,对苏通大桥高速卡点开展24小时武装值守,形成面上的震慑效应。111月份,全区侵财类刑事发案1037起,同比下降10.37%,两抢案件仅发案3起。

3、强化主动整治。强化对娼、赌、黄以及打架斗殴等治安类警情监测、重点整治、主动查禁,受理治安案件1576起,处罚各类违法人员831人。

4、夯实基层基础。派出所整体示范级创建。启动并加快推进5个派出所业务用房新建工程。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分管局长、派出所所长、后勤负责人先后到外地实地考察派出所业务用房规划设计经验,在派出所、警种部门和分局党组三个层面反复研究,着力在业务用房硬件建设上最大程度的切合实战运行机制。保障“两个就地、三个必到”工作;大力推广和应用公安微警务,推送社区民警微信名片,保障公安便捷化服务;启动建设办公面积1200平方的执法办案基地。

 ()以公平正义为指引,全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升级版”。

1、完善执法监管。常态化落实执法状况日监测、周通报、月点评,强化接处警、受立案、审查、裁决、卷宗归档、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的过程监督、及时纠偏。

2、提升执法能力。常态开展每月学法、以考促学,分局有216人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有175人通过中级执法资格考试,38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0人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营造法治生态。通过依法执法、严格执法,治乱象、立规矩、明底线,加速法治生态的建设。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坚持依法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将执法工作更多地向“环境保护、安全监管、产权保护、食品药品”等领域延伸,完善与相关部门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快速移送、联合处置、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破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7起,抓获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35人,提前完成食药环公诉34人任务,侦破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数和抓获污染环境犯罪嫌疑人数分别占全市41%31%;破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25起,提前完成全年公诉18人任务。

(四)以能力提升为关键,着力打造实战化职业警队。

1、提振精气神。开展“大部门制”改革,按照“精简机构、压缩层级、权责一致、科学均衡”的原则,对原有的11个直属大队、3个内设机构,按照“一中心、一室、五队”运行模式归并职能,破除警力分散、职能交叉、机构臃肿等体制弊端,提高分局机关部门工作效能。

2、增强认同感。立足“有形象、有品位、有温度”,全力推动“美丽警营”建设,增强民警的归属感、认同感。从环境卫生、警容风纪入手,加强日常管理,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按照“一警一爱好、一所一特色”的要求,扎实开展“我的警营我的家”文化创建活动。

3、提升实战力。把全警能力素质的提升尤其是年轻民警的成长成才作为分局的核心工程,不断创新与实战相适应的教育训练体系,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立足以战代训,先后组织派出所15名年轻民警分批参加大要系列案件专案组以及食药环、黄赌娼专业队,在实战中提升了业务能力;立足拓展视野,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组织所队领导、骨干民警先后8次到浙江温州等地学习观摩。

4、增强内控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推进从严治警工作。先后召开6次党组理论学习会,对新任干部以及轮岗交流集体谈话1次、党组个别谈心谈话24次、全警集体警示教育8次;紧盯“三重一大”重点事项,以及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各项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督责任、部门主管责任,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警纪警规,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创新做法及典型经验(深化公安改革、推进“四项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市局“三项重点工作”、品牌发展战略、难题攻坚、重点立项工作等)

1、信息化、数字化警务室建设(外来人口三化服务管理新模式)。南通开发区四海家园警务室通过智能手段,实现流动人口动态信息的信息化采集;通过对流动人口属性的上图标注,实现数字化管理;通过警务PAD、公安微警务平台、QQ远程联动系统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化服务。在全省政法综治会议作经验介绍。

2、创新江海辖区所队联勤模式。全区道路建设进程加快,形成了五纵五横的路网格局,道路里程达200余公里。尤其是江海辖区重型车辆、危化品车辆、过江车辆较多,由此引发的事故(事件)逐年增多,交通管理需求不断加大。为此,分局在市局和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的支持下,交警驻所、增配辅警,加强对江海辖区交通秩序的联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3、创新二手市场信息化管控模式。通过阵地控制,探索研发创新信息化管控模式,有效提升二手物品流通阵地管控效能。

4、探索破解激发队伍活力难题新路径(难题攻坚、美丽警营品牌)。探索以美丽警营建设为牵引,从警营文化、警务改革、基础建设三个方面破解激发队伍活力难题新路径。警营文化上以环境和氛围为切入点,以追求和感受为共鸣点,以关爱和管理为支撑点,营造以警为本、风清气正的警营;在警务改革上,对部门体制、运行机制、警力资源进行优化调整,达到更加科学高效的目标 ;在基础建设上,按照新时期警务实战理念、规范管理理念,建好实战化派出所用房、便捷化社区警务室、规范化执法办案基地,更高效的保障警务工作。

5、智慧防控工程。围绕开发区核心区和整体区域,建立两道技防监控闭合圈; 2017年全区投入950万元,今后两年每年投入约1000万元资金用于智慧防控建设。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540.5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4.12万元,增长31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

(一)收入总计8540.5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017.15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934.76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减少) 0 %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万元,增长(减少) 0 %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附属独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

6.其他收入37.67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分局江海所取得的基建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4.67万元,增长15 %。主要原因是江海所基建尾款。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485.68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建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总计8540.5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的是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2. 公共安全支出6360.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9.52万元,增长了6%。主要是增人增资以及警衔工资提高。

3、住房保障支出48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2.73万元,增长了100%,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支出。

3.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减少) 0 %

4.年末结转和结余 1584.5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5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7.15万元,占99%;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事业收入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37.67 万元,占 1%。本年收入结构图如下: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本年支出合计695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9.79万元,占84%;项目支出1126.17万元,占16%;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支出决算图如下: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8469.8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6.44 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提租补贴提高。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695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15.25 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提租补贴提高。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24.11 万元,支出决算为695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提租补贴提高。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829.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0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92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5.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5.25万元,增长1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24.11万元,支出决算为 6955.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住房保障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9.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903.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925.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87.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6.49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9 %;公务接待费支出  1.21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2%。会议费支出0.12万元,占“三公经费”1%,培训费支出6.5万元,占占“三公经费”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比上年决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135.8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86.49 万元,完成预算的 44 %,比上年决算减少49.3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养和保险。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50 辆。

3.公务接待费1.21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3.86 万元,完成预算的 4.92 %,比上年决算减少2.6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量减少相应费用减少。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

外地区考察、检查人员等,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4批次,152人次。主要为接待外地区参观、考察、检查人员等。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12 万元,完成预算的1.13%,比上年决算减少 2.68 万元,主要原因为分局召开了一些现场会增加了相应费用;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10 人次。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6.5万元,完成预算的36.24 %,比上年决算增加 2.64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活动增加。2017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8个,组织培训668人次。主要为培训各警种业务、技能。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5.88万元,比2016年增加39.20万元,增长5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标准提高且各类案件和社会维稳需要导致2017年差旅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1.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5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 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无绩效评价项目和工作。

(三)国有资产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