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8-28 14:33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规划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组织开展和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违法纠处,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通警卫任务和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组织开展和监督全市高速公路管理;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工科、秩序科、法制宣传科),3个专业大队(督察大队、侦查大队、科技大队),17个勤务大队(其中城市道路管理大队10个、高速公路大队7个)、2个公安检查站(苏通大桥北公安检查站和崇启大桥公安检查站)和车辆管理所,均为正科级建制。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道路交通事业蓬勃发展,汽车保有量达到152.01万辆、汽车驾驶人达223.3万名,分别增长12.64%8.26%。在此背景下,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直面压力,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市局决策部署,围绕打造“升级版南通公安”的总目标,主动融入“两聚一高”实践和交通转型战略,聚焦协同共治、数据强警、精细管理、改革创新、过硬警队五大主题,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主要体现为“一平稳五提升”。一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大源头”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完美收关,各项源头指标始终位居全省第一,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酒驾等易肇祸严重交通违法查处绩效全省列前,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分别下降5.54%8.3%5.5%3.81%二是交通治理效能显著提升。深化文明交通优化工程,交通设施“两化”工作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小区“微循环改造”在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现场会上推广,“文明交通年”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礼让行人”蔚然成风,交通守法率大幅提升,拥堵指数始终处于全国最低水平。三是警务运行质态显著提升。注重市县统筹、齐头并进,十九大交通安保工作考核排名全省第一;交通大数据中心建成投入使用,沈海高速智慧管控项目建设应用成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科技信息化支撑研判分析、指挥调度、执法管理、出行诱导的优势更加凸显,集成指挥平台查控绩效全省列前。四是实战能力显著提升。积极参与市局“重点人员管控会战”,“两车”维稳工作卓有成效,受到市领导的高度肯定。策应城市巡逻防控体制改革,查控大队平稳归建,公安检查站发挥堡垒作用,全年共查(协)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10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3名,其中网上逃犯49人、吸毒人员37名,查获毒品1700余克。五是队伍整体形象显著提升。回应社会关切,优化交管服务,在群众中赢得了良好口碑。扎实推进正规化建设, 9个集体被市级上表彰,一大队华联执勤岗被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支队女警护学志愿服务队被授予江苏省“巾帼文明岗”;178名民警立功受奖,其中1名同志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1名同志当选全省优秀人民警察、1名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8284.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3.77万元,增长 2.33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补发住房补贴。其中:

(一)收入总计 28284.7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6560.87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1407.81 万元,增长 5.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整,补发住房补贴。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0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 0 %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1723.83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以前年度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28284.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2.公共安全(类)支出 24725.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其他公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53.95万元,减少2.19 %。主要原因是去年补发了警衔工资的调整。

3. 节能环保支出63.2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两级用于黄标车以及老旧车辆的补助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74.65万元,减少90.08%。主要原因是黄标车强制报废数量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0.2万元,增长20.87 %。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标准调整而补发了提租补贴。

5.其他支出223.2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和辅警的办案奖励和补助。与上年相比减少1.1万元,减少0.49%

6.年末结转和结余199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年收入合计2656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60.87 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年支出合计2628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58.92万元,占69.08%;项目支出8127.79万元,占30.92%;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8284.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长643.77万元,增加2.3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整,补发住房补贴。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6286.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长369.61万元,增加1.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补发住房补贴。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258.5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整以及补发住房补贴。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488.67万元,支出决算为 21863.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2%。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工资调整。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 389.6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未实施完成。

3.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1177.7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速公路业务装备及营房建设费用。

4.公安(款)网络侦控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84.9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支付13年电子警察维护款。

5.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748.37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用于高速七大队、交警六大队业务用房建设。

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460.8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补助的交警专款。

(三)节能环保(类)

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25万元,主要是黄标车强制报废补贴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29.43万元,支出决算为929.4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40.48

万元,支出决算为345.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了住房补贴。

(五)其他支出(类)

1.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223.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办案奖励和补助。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158.9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14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01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6286.7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369.61 万元,增长 1.43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补发住房补贴。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9258.58万元,支出决算为2628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整以及补发住房补贴。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8158.92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142.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3016.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729.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99.22 %;公务接待费支出 5.74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9.3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92.7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 406.43 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报废更新公务用车22辆,2017年报废更新4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4辆,主要为经南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更新4辆江铃全顺用于高速大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636.62 万元,完成预算的 82.52%,比上年决算增加58.15万元,主要原因为职能调整,内部调拨增加5辆公务用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车管理,强化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交通巡逻、交通事故处置、外出办案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52辆。

3.公务接待费5.74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5.74  万元,完成预算的 8.68 %,比上年决算减少 19.74  万元,主要原因为进一步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对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按规定开支公务接待费用。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协作办案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支出,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54批次,432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协作办案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45万元,完成预算的 8.89 %,比上年决算增加  1 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控会议支出,加强经费管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5个,参加会议 150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市(含县市区)交管部门的相关工作部署会。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29.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2 %,比上年决算减少 45.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有部分省厅培训费暂未支付;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7年开展了全员集中培训。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1 个,组织培训 250人次。主要为开展交管业务全员集中轮训等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6.66万元,比2016年增加175.79万元,增长6.19 %。主要原因是:搬入新大楼后电费水费有所增加,2017年的邮寄费和福利费也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5.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9.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21.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996.1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6.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152辆,均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45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4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 2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1800  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决算公开内容填写及上传注意事项(不列入公开内容)

决算公开内容填写及上传注意事项

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统一的公开格式内容,逐一对照公开,不得遗漏或擅自删减、修改公开格式,确保公开要素齐全,格式统一规范。

2、公开模板中的斜体文字或某些标志符号为提示内容,在正式部门公开内容中不要显示,部门以具体内容描述反映。

3、部门决算公开内容根据部门实际使用预算功能科目、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公开模板举例的相关科目,部门不涉及的,无须填写;部门公开相关要素若无发生额的,以“0反映。

4、部门决算公开内容及附表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部门决算公开”模块反映,并将创建时间统一设置为“2018822”;各部门还须在省预决算公开平台的“部门资产信息公开”模块,将决算公开中资产占用内容填写在内容栏。

5、省预决算平台上传文件为PDF格式,请各部门注意公开内容及附表页面显示,并将相关内容转为规定格式。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