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8-31 12:13 累计次数: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领导、部署、指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3、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协调处理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品和特种行业。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依法管理国籍、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等工作。
  8、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依法承办全市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审查批准工作。负责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制定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图像侦察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13、领导全市边防部队建设,组织实施边防工作。
  14、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处、组织教育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公共关系处、科技信息化处、档案处、信访处、警务保障处、审计处、行政服务处、指挥中心、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禁毒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警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巡特警支队、水上警察支队、南通市看守所、南通市收容教育所、南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南通市拘留所、车辆管理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食药环侦支队和边防支队。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崇川分局、港闸分局、开发区分局、兴东机场分局、公交分局和通州湾示范区分局。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南通市公安局本级。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年”和“重大安保维稳任务集中攻坚年”的主题主线,坚持主项业务“六个融合发展”,打好安保维稳“五大战役”,以坚忍不拔的毅力精神和层层推进的扎实作为,有力地推动了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创新发展,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向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献上了一份沉甸甸的平安答卷。
  1、防范风险勇担作为,维护稳定水平实现新提升
  市局将70周年大庆和森旅节安保维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做好情报研判、重点稳控、现场安保、应急处突等工作,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404起,圆满完成国庆焰火晚会、国际马拉松赛、森林音乐节等重大安保警卫任务55场次。市局在全省公安机关70周年大庆安保维稳专项考核中位列第二名,相关工作得到刘旸、徐惠民等省、市领导的批示肯定。升级“智慧安保”平台,建立24个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研判机制,重大涉稳隐患预警处置率达100%。成立涉及海外的人身伤害、财产侵害和群体性事件处置3支“专家队”,建成1000人的区域处突机动队,布建应急屯兵点39处,组织开展实景实兵应急演练70余场次,跨区域处置工作的做法在全省巡特警工作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
  2、打防犯罪挺职在前,保民平安能力实现新提升
  市局坚持打防管控多管齐下,优化升级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市违法犯罪总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分别下降0.5%和3.8%。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涉黑犯罪组织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8个,打掉套路贷团伙105个,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高度肯定。破获经济犯罪案件468起、食药环案件286起、通讯网络诈骗案件724起。侦办的“王某军等人组织考试舞弊案”入选全国公安机关“净网2018”十大典型案例。推进内河水域、沿海辖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汇聚整合视频监控5万余路。聚焦道路交通、群租房、危险物品、水域安全、寄递物流、重点目标等领域,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8.7万起,排摸房屋出租户30.3万户,查获走私油船14条,查扣成品油5500多吨,处罚违法违规寄递企业57家。对全市1485家危险物品单位、1684家内保重点单位、606家反恐重点单位开展两轮“拉网式”排查,整改风险隐患352处。
  3、服务群众严优并举,护航发展能力实现新提升
  市局始终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为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出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六项行动计划》《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工作意见》等文件,明确9大类26项服务保障举措。开展“千警访千企”集中走访服务活动,走访服务企业项目6239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3650余件,企业对公安机关服务保障满意度达97%。新建“e警务”便民服务站16个、“一站式”服务窗口15个、车管业务网点36处,建成自助警务服务区24家。深化“放管服”改革,市县两级公安“网上旗舰店”提供119项政务服务事项,累计为群众提供办事服务59.9万件。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研发应用智慧执法办案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制定办案指引10余件,修订刑事执法指引83件。
  4、治警强警从严提能,队伍作风面貌实现新提升
  市局坚持“四个铁一般”的标准,全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铁军。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忠诚保大庆、践行新使命”实践活动为抓手,开展理论学习711场次;创新“八个在一线”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开展新一轮“四美联评”以及“双标兵”选树活动,研发队伍风险智能监测系统,开展主题教育“八项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深化全警实战练兵,优化“四位一体”教育训练体系,研发实战微课程50件,省厅公共科目抽测考核达标率100%。实施公安人才强警计划,评选确定公安人才555名。全市公安机关162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市局获评“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702075”案专案组被公安部记集体一等功,多个基层单位获得“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以及“巾帼示范岗”等荣誉称号;崇川分局和平桥派出所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计73903.0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217.82万元,增长21.78%。其中:

(一)收入总计73903.0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777.98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9507.16万元,增长39.59%。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4.4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经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5125.09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本级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以前年度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等资金。

(二)支出总计73903.07万元。包括:

  1.公共安全(类)支出625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日常办案业务支出、专项设备购置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6227.94万元,增长35.0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经费。
  3.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经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95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990.81万元,增长167.5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5.其他(类)支出356.4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其他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3.7万元,增长41.03%。主要原因是其他项目支出多于上年。

6.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7.年末结转和结余1461.63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本级等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一部分支出等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本年收入合计6877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77.9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4.jp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本年支出合计7244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12.04万元,占66.55%;项目支出24229.4万元,占33.45%;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5.jp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3903.0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3903.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7244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752.99万元,支出决算为7244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3%。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2970.46万元,支出决算为4057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898.09万元,支出决算为68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3.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314.77万元,支出决算为8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专用设备购置。
  4.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87.09万元,支出决算为127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5.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57.98万元,支出决算为9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省政法转移支付项目。
  6.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雪亮工程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56.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672.08万元,支出决算为74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安排,由单位当年上报后追加。
  (三)其他支出(类)
  1.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2019年国际马拉松赛安保支出。
  2.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需要分期付款。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12.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0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84.19万元、津贴补贴13455.11万元、奖金5988.21万元、伙食补助费884.21万元、绩效工资1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347.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73万元、住房公积金6110.06万元、医疗费13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38.48万元、离休费286.05万元、退休费1356.24万元、退职(役)费16.45万元、抚恤金203.7万元、生活补助76.44万元、医疗费补助11.4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4万元。

(二)公用经费33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8.85万元、印刷费29.1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39.34万元、电费683.96万元、邮电费162.74万元、差旅费1588.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3.09万元、维修(护)费29.61万元、会议费29.82万元、公务接待费42.8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9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352.66万元,增长44.7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引起。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12.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03.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84.19万元、津贴补贴13455.11万元、奖金5988.21万元、伙食补助费884.21万元、绩效工资1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347.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3.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4.73万元、住房公积金6110.06万元、医疗费13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338.48万元、离休费286.05万元、退休费1356.24万元、退职(役)费16.45万元、抚恤金203.7万元、生活补助76.44万元、医疗费补助11.42万元、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4万元。

(二)公用经费330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68.85万元、印刷费29.1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39.34万元、电费683.96万元、邮电费162.74万元、差旅费1588.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33.09万元、维修(护)费29.61万元、会议费29.82万元、公务接待费42.85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3.0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1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9.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0.45%;公务接待费支出42.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3.09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84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境)开支略有减少;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不安排。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9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出国办案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9.52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108.09万元,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8.09万元,主要原因为经南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购车;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新增需要完善报废手续,所以年初预算没有安排。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为经南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市局报废更新1辆,崇川报废更新3辆,港闸报废更新1辆警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611.43万元,完成预算的98.21%,比上年决算增加148.59万元,主要原因为上年少量修理费未结账,在本年结账;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公车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险和汽油费。2019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9辆。

3.公务接待费42.85万元,完成预算的23.47%,比上年决算增加1.89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接待费支出略有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加强经费管理。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85万元,接待205批次,3480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协作办案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9.82万元,完成预算的16.1%,比上年决算增加5.55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支出略有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精简会议。2019年度全年召开会议60个,参加会议1689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国、全省及全市各类工作会议。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7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7%,比上年决算增加102.84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加大练兵考核培训力度;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厉行节约。2019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2个,组织培训910人次。主要为培训民警警务实战业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5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支出决算150万元,主要是用于用于2019年国际马拉松赛安保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08.3万元,比2018年增加1475.42万元,增长80.5%。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比上年增加,2018年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放在2019年结账。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139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17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单位共0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部门单位(□开展、?未开展)财政整体支出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0万元;本部门单位共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95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