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南通市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8-28 14:39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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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2、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为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3、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根据社会治安情况,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预防、制止和侦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以及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6、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受理群众报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7、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建设,落实保卫措施。

8、领导全市公安边防、消防系统的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办理、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警卫工作的组织实施。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通信联络,保障通信畅通。

10、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队伍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及时分析公安队伍状况,制定管理公安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管理权限管好各级干部,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12、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内设机构:市公安局本级内设12个综合管理机构(办公室、人事处、组织教育处、宣传处、离退休干部处、警务合作处、科技信息化处、档案处、信访处、警务保障处、审计处、行政服务处),24个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禁毒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警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反恐怖工作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交通警察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巡特警支队、水上警察支队、南通市看守所、南通市收容教育所、南通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南通市拘留所、车辆管理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公安机关深入实施“123升级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警务机制改革、重点人员管控、全面从严治警”等重点工作,向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献上了一份满意的“平安答卷”。圆满完成十九大、市“两会”、“金砖”会晤、濠河国际龙舟赛、环太湖自行车赛等重大安保任务。组建市县两级维稳工作专业队,深入开展重点人员管控会战;县级公安机关成立特勤中队,整合维稳力量2000余人;编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完成3件市级专项预案、279件公安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全市设置快速应急反应点106个,建立防驾车冲撞、防暴恐事件硬隔离设施503处,开展跨区域演练10次。全市511家反恐重点目标均落实三级防范守护制度。深入开展“三打击一整治”“清水蓝天”“剑网”“2017云端”等专项行动,建成市级反诈骗中心;破获部省毒品目标案件10起,破获部、省督食药环案件23起;破获经济案件310起,挽回损失1.2亿余元,扫黑除恶数同比上升44.6%;全市刑事案件、侵财案件、通讯网络诈骗案件发案率同比分别下降14.2%、17.2%、28.3%,破案率同比分别上升3.4、2.4、0.2个百分点,26起命案均在第一时间破获,巩固了“发案下降、破案上升、命案全破”的良好局面。全市公众安全感继续保持全省前列,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核心指数稳中有降,文明交通指数全省第一。在全国率先推行“南通网警”公开巡查执法模式,组建2300余人的“净网志愿者联盟”,破获的特大仿冒国家机关网站制售假证案,得到刘延东、郭声琨等中央领导批示肯定。注重科技创新,推进大数据指挥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汇聚各类数据405类283.7亿余条;建立全方位排摸、大数据支撑、分层次管控 “三位一体”的重点人员管控体系,研发南通公安云搜、海量数据分析、人员车辆布控等智能工具集,排查清洗各类重点人员4.7万名。全年搜集研判情报信息5.2万余条,重大事件预警处置率达100%。市局被评为“全国公安情报工作示范单位”,网安服务平台获省厅科技强警奖,空间大数据挖掘应用经验在部级会议上作交流。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持续深化放管服、车驾管以及户籍制度改革,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公安“旗舰店”,提供在线办理事项119项,推行机动车随机选号“50选1”惠民措施;优化“三级联动”警务服务体系,警务诉求集中办理标准化项目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警务服务+智慧信访”的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推广全国。今年以来,全市涌现出“全国青年文明号”交警华联执勤岗、“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顾德伟、“全国百佳刑警”贾东涛、“江苏最美警察”肖峰等先进集体和个人,198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3个集体、5名个人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受表彰。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含上年结转结余)62709.3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78.34万元,增长6.4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

(一)收入总计62709.3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1272.61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4072.77万元,增长8.6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为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1.0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市公安局本级取得的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20.63万元,减少95.11%。主要原因是2016年濠河国际龙舟赛安保费收入计入其他收入,2017年没有计入其他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11435.71万元,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本级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以前年度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

(二)支出总计62709.3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支出、机关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1万元,增长2775%。主要原因是用于江海博览会暨通商大会安保费用。

2.公共安全支出47852.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发放、日常办案业务支出、专项设备购置等。与上年相比增加725.76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万元,减少80%。主要原因是2016年江海博览会支出10万元,2017江海国际旅游节支出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697.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上年无此项目。

5.其他支出1066.2万元,主要用于租赁费用和专用设备购置。与上年相比增加719.26万元,增加207.3%。主要原因是增加南通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设、南通市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6.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1079.48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南通市公安局本级项目执行结余资金和项目实施分期付款结转资金。

二、收入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本年收入合计5127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272.61万元,占99.998%;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1.06万元,占0.00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本年支出合计516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99.56万元,占68.95%;项目支出16030.34万元,占31.05%。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2705.5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96.17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1626.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60.69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16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出江海博览会暨通商大会安保费用。

(二)公共安全(类)

年初预算为39645.87万元,支出决算为4784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人增资。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江海国际旅游节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2509.44万元,支出决算为2697.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六)其他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南通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建设、南通市应急指挥平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5599.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25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4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9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77.69元,增长8.8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155.31万元,支出决算为5159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599.5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3252.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救济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34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8.6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5.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4.04%;公务接待费支出53.5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9.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8.6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28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公出国(境)人数增加。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6个,累计1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5.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52.4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2.33万元,主要原因为报废更新车辆。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辆,主要为经南通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巡特警支队更新2辆执法运兵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33.34万元,完成预算的58.44%,比上年决算减少13.17万元,主要原因为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强化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治安巡逻、接处警、外出办案等。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7辆。

3.公务接待费53.57万元。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3.57万元,完成预算的18.39%,比上年决算减少153.91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继续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加强经费管理。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协作办案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64批次,4475人次。主要为接待外省市考察、参观、检查。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6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0.42%,比上年决算增加1.21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了公安部专业会议和省厅业务现场会,大型会议的数量和规模略大于2016年;2017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32个,参加会议3962人次。主要为召开全国、全省及全市各类工作会议。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10.45万元,完成预算的70.57%,比上年决算减少32.38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局继续严控培训支出,加强经费管理。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77个,组织培训510人次。主要为提高民警实战业务能力,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工作。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29万元,本年支出决算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濠河国际龙舟赛安保费用支出29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6.74万元,比2016年减少2124.78万元,下降47.52%。主要原因是严控支出,加强经费管理。

十二、采购情况表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5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40.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03.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0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029.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65%。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共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952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公共安全支出(类):指公安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办公办案工作的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南通市公安局(本级).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