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2-0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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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指导、规划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工作和交通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秩序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组织开展和指导监督全市交通违法纠处,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交通警卫任务和交通管制工作;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车辆和驾驶员管理;组织开展和监督全市高速公路管理;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工作目标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南通推动产业、城市、交通转型升级,追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在上级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以调机制、抓规范、促转型为主线,全面提升公安交警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水平,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强富美高新南通建设提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优化警务运行机制,保持良好工作质态

1.完善内外部警务协作机制。坚持共建共治理念,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的综合协调作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相关部门、相邻大(中)队的信息共享、联勤联动,建立步调一致、协调运转的协作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2.推进交通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大路面监控、电子警察、测速仪、违法抓拍等科技项目投入,增强道路管控能力。完善公安信息网边界接入平台,深化内部与外部、现实与网络等各类信息资源的整合应用,实现数据规范化存储。开展交通大数据研究,与东南大学合作开发交通大数据平台,服务分析研判、指挥决策、秩序管理、公共服务和执法办案。

3.建立一体化交通指挥中心。推进支队交通指挥中心、大队勤务指挥室建设,细化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岗位设置等工作标准,实现规范化运作。以警情主导警务为指引,依托集成指挥平台、交通大数据研判分析平台,建立交通事故、交通违法、交通拥堵等数据研判分析手段,精确指导执法管理。综合运用路面监控、流量监测数据和百度、高德地图信息资源,提高交通拥堵分析预判水平,科学高效调度路面警力。

4.完善动态化勤务运行模式。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原则,科学调配警力,合理调整勤务,构建预见型、主动型、高效型的动态化勤务模式。根据辖区交通流量、交通状况等要素,制定差别化的勤务预案,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建立以见警率、管事率、守法率、事故率为主要考察标准的勤务责任制。完善公安检查站、治安查报站运行机制,实现精确预警查控。完善铁骑勤务,明确职责任务,科学制定勤务指标,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机动、灵活的勤务优势。完善应急管控预案,实行分建制备勤、分梯次用警、分级别响应等勤务制度,有效应对恶劣天气、交通大流量等交通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交通拥堵和重大交通事故。

二、优化安全监管机制,巩固交通安全形势

1.强化交通状况研判预警。建立专业化的交通事故分析研判队伍,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定期研判、重点研判和专项研判制度,分析原因,寻找规律,评估态势,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意见,牢牢把握预防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主动权。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督办制度,针对分析发现的苗头性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对事故多发、上升的重点地区加强指导、督促整改。深化较大以上事故深度调查,做到查办一个案件、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个群体,推动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2.推进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黑点管理员工作机制,通过分析评估、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滚动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完善基础工作台账,实行户籍化管理。加强与属地政府、交通运输、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隐患抄告制度,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挂牌督办、进度公示等方式,加强隐患治理动态监管,协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联合评估,确保治理效果。

3.深化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建立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工作专班,固化大源头监管三年行动计划经验做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源头监管工作。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驾校规范化管理,从严落实考试评判标准和要求,把好驾驶人准入关,增强尊法守法和安全文明行车意识;健全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联合督查制度,通过集中约谈、蹲点指导、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GPS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强化行业自律,消除管理漏洞。紧盯两客一危、校车、工程运输车等重点车辆,滚动开展异常数据清零工作,加大逾期未检、未报废以及多起违法未处理车辆的清理力度,确保源头指标良性运转。

4.放大宣传教育警示效果。推动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组织策划文明交通公益宣传,持续加大交通违法、安全隐患曝光警示力度,深化文明交通诚信评价工作,大力倡导自律、包容、文明、礼让的现代文明交通理念。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丰富五进宣传内涵,推进交通安全实景教育基地、驾驶人安全教育学校等阵地建设,强化对运输单位、专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村群众等重点群体的警示教育,增强自觉守法、安全出行意识;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强化体验感悟、引导劝阻作用。

5.严肃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健全分析研判机制,明确执法管理重点,提高执法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立足城市道路、农村道路、国省道、高速公路四大战场,突出易致乱致堵致祸的严重交通违法和重点车辆,通过常态执法、集中整治等方式,持续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格实施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提高重点车辆、严重违法现场查处比率,形成高压严管态势,管出规矩、管出习惯。

6.突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体系,推动政府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建设,改善通行条件。深化农村地区所队合一改革,加强对派出所的指导、检查和考核,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源头监管、隐患排查治理等融入农村社区工作,促进警务融合,夯实农村交通管理基础。推进国省道平交路口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公路集镇整治和公路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程示范点段建设,打造一批交通安全示范乡镇,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优化交通疏解机制,改善交通出行环境

1.强化综合治理。深入实施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研究出台我市改进和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意见。建立轨道交通建设交通疏解领导小组,协调轨道施工建设与路面交通运行间矛盾,组织做好交通疏解工作。组建城市道路交通组织管理指导专家组,深化落实交通影响评价、规划评审、土地出让联审、交通拥堵通报整改等制度,推进前端治理。

2.提档交通设施。坚持四同步、专项资金、专业维护、联动处置等交通设施建管制度,积极应用道路交通设施管理系统,深入开展交通信号灯设置和配时优化专项提升行动,促进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道路信号灯智能化改造,全面优化配时方案,全面加强协调控制,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秩序。

3.精细交通组织。围绕轨道交通1号线建设,完善施工区域和分流道路交通组织,保障施工顺利进行和道路安全畅通。全面排摸重点区域以及交通堵点、重要节点,综合运用工程技术、调控政策、管理措施,优化区域交通组织。以路口、路段流量流向为依据,开展精细化交通设计,优化断面交通,科学分配各类交通流通行空间,充分挖掘通行潜力。

4.规范通行秩序。深化交通秩序严管街、交通组织优化示范路创建活动,强化两项攻坚整治等交通秩序常态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文明出行规矩。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对道路施工监管、工程车辆安全管理、僵尸车清理、马路市场整顿,以及停车设施挪用、遮挡交通设施、违规超标电动车辆和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净化交通环境。开展停车专项治理,在崇川区先行开展停车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全面规范停车秩序。

四、优化民生服务机制,增强管理服务能力

1.深化车驾管理改革服务。加强智能查验终端及查验监管系统建设,推广汽车4S店登记受理服务模式,实现买车、登记、上牌一站式服务。完善车管业务智能导办系统功能,开通微信服务模块,实现窗口业务微信缴费,提供网上业务预约,增设补领驾驶证、期满换证、补领行驶证、补领机动车号牌等服务。深化警邮合作共建,设置邮政服务窗口,提供足不出户的牌证服务。研发机动车档案电子化,实现机动车业务全电子化办理、信息化操作,提高办理效率。推进驾驶人考试改革,优化驾考便民服务举措,继续推动科目四下放,释放改革红利。

2.深化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全面推行全员接处警模式,提高接处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优化交通事故快处理赔点布局,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在易赔上下功夫,积极协调人民法院、保险行业,全面深化交通事故处理联调快处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健全交通事故救助机制,在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资源和资金,推动救助基金落地。

3.深化出行诱导服务。完善道路交通运行指数发布系统,建设共享平台手机APP,发布实时路况、拥堵排名、交通管制、交通预报等信息,自动提示异常拥堵、事故多发和违法高发点位,制定智能出行躲避拥堵方案,提供更加人性化的预警与导航引导。建设具有实时发布停车位置、泊位数量,以及车位预订、在线支付等功能停车管理系统。

4.深化民意监测工作。综合运用群众评议、专家评估、专业调查、内部考评等手段,建立健全民意主导的考评机制;完善执法办案回访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改进执法服务工作;加大群众评议结果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强化测评结果运用。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目前,支队下设4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工科、秩序科、法制宣传科),3个专业大队(督察大队、侦查大队、科技大队),17个勤务大队(其中城市道路管理大队10个、高速公路大队7个)、2个公安检查站(苏通大桥北公安检查站和崇启大桥公安检查站)和车辆管理所,均为正科级建制。

截至本预算公开之日,支队共有在职在编民警608人,辅警(含临工)511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支队2018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是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722号)。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是根据201710月份的实有人数、相关资产数为编制基数。项目经费继续实行“三控”原则,即项目预算总额原则上零增长(负增长)、职能项目预算确保零增长(负增长)、税收财力安排的项目经费坚持零增长(负增长),因此基本还是以2017年预算数为基数按实按需编报。

第三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1208.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345.67万元,增加6.99%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20604.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454.25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45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32.59万元,增长22.88%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915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6.92万元,下降7.92%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20604.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 1511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28.32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2018年安排了预下待结算经费。

2.项目支出 5486.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0.00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由于道路的不断新增、设施维护要求不断提高,2018年道路设施维护费专项财政拨款支出由原来的600万元提升到900万元。

3.不可预见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2.6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为了体现预算的严肃性,财政取消了不可预见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25.05万元,比上年增加202.39万元,增长7.43 %。主要原因是:原巡特警支队查报站大队整体转交交警支队管理,人员以及车辆编制数都相应增加,从而增加了单位运行经费。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46.1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79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98.5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主要原因是查报站大队回归后增加汽车编制数5辆和摩托车编制数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7.6万元,比上年减少18.5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公务接待定额标准下降了三分之一。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29.75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人数比上年增加44人。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29.75万元,比上年增加2.2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人数比上年增加44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