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违停严管道路的通告
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巩固停车秩序综治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市区范围内新增违停严管道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或施划侧石黄色禁止停车线的道路违法停放机动车。
二、在违停严管道路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警察抓拍、车载移动抓拍,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以“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罚款100元、记3分。
三、机动车路内停车应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并按照泊位内箭头所指方向顺向停放,鼓励机动车停放至路外停车场地。
四、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当事人自行承担车辆拖移后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
五、新增违停严管道路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需求,陆续增设违停严管道路。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