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专版 / 南通市公安局
关于对海宾路、江广路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单向通行的通告 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04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道路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通告如下:

    一、海宾路(东方大道~江广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二、江广路(海宾路~江港路)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三、本通告实施后,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4年9月12日起施行。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