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0-09-30 17: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网站发布的供参考,正式的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需求的南通市公安局餐厅餐桌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餐厅餐桌椅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9.9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必须是有能力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所需家具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家具的生产或销售)。

  3.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竞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响应谈判的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七条中A、谈判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谈判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谈判文件中的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谈判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五、对本项目有意愿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单位,请于公告日起至谈判评审开封前,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分散采购”该项目中直接下载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谈判响应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1.接收人:代理机构;

    2.接收截止时间:202010121400分前

    3.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样品出样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

    七、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45个日历天(从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算起)。

    八、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010121400;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采购人将委托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谈判。

    3.资格审查时间:开标结束后当即开始。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即开始;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须交纳谈判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5%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安局;

    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

    联系人:周警官;

    电话:15262766033。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1号;

    联系人:张轶男;

    联系电话:19802566555;

    传真:0513-85521117;

邮箱:1445828752@qq.com

 

竞谈文件:

【招标文件】市公安局食堂桌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