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02 10:38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的委托,就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19.8万元;

三、项目需求: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项目实施地点:崇川分局刑侦大队;

五、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招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5、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为所投家具品牌的生产厂家或所投家具品牌的生产厂家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具有家具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生产厂家盖章的相关代理(经销)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材料原件备查。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须认真对照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须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才能参与投标;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其投标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

六、磋商小组将对各参与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日起至开标之前去南通市公安局网http://www.ntga.gov.cn/ 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参与投标。

八、投标文件、样品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开始时间、地址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

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二楼西会议室

样品接收时间:2020年1月13日9时00分~2020年1月13日16时00分,样品接收联系人:黄工,13390966690

样品递交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一楼大厅

未能按时提供样品、样品提供不全或样品与磋商文件参数要求不符、样品出现任何标识、标记如:品牌、制造商、型号等的供应商,均视其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九、磋商保证金:参与响应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交纳磋商保证金3800元;

十、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十一、投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A区2203室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13773660127

传  真: 0513-85798600

邮  箱: 310971290@qq.com

                                         2020年1月2日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刑侦大队办公家具采购竞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