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护学岗标识牌制作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14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护学岗标识牌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预算:预算价为8.6万元。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内容: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护学岗标识牌采购及安装、保修与售后服务等,详见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相应的标识标牌制作。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进行现场勘查,考察安装位置。投标人不参加实地勘察,采购人将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勘察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13390962252。勘查单格式自拟,勘查现场后需勘查联系人签字确认,投标时勘察单一并交于采购人。

四、 采购方式:询价。

本次采购按询价采购原则,最低报价确定中标方。所有报价均为人民币。报价含方案策划排版费、安装、辅料费、税金等。

五、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投标文件密封。

(5)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六、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所有货物供货前需得到需方确认,所有字体及颜色中标后签订合同前由需方确定。供应商如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电话通知3日内与需方签订合同,15日内提供符合需求的产品,并提供送货安装调试服务,质保期为一年。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项目需求: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八、投标要求: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于2020年1月20日下午14:00前送至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8号崇川公安分局一号楼104办公室,联系人黄警官,电话13390966690,只接收面交件,不接收函寄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收。

九、相关表格和文件格式: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护学岗标识牌项目询价文件.docx

 


 

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