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文化墙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9-17 17:19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文化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第一章 要求

1.1 资格要求

1.1.1 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公司成立5年以上

1.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3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4 供应商所供产品需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2 其他

   1.2.1 本项目最高限价43000元。

   1.2.2 提供的商品须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的全新产品。

   1.2.3 交货时所有产品的名称、规格等标识都必须清晰明了。

   1.2.4 服务要求:所有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三年,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上门服务。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在接到采购方报修后3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修复。在质保期内,供方免费提供产品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毁的维修服务。质保期满后,供方以优惠价格提供保养维修。

   1.2.5 由于安装环境特殊,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进一步获得所需信息,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一旦成交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第二章 项目建设清单

附后

第三章 项目询价报价单

序号

报价人名称

项目价格

设计费

备注

1

大写:

大写:人民币六千元整

小写:

小写:6000.00

合计

大写:

小写: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四章 付款方式

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项目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后一周内付清,不计息。

第五章 询价需递交的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填写项目询价采购报价单,加盖单位章;

3、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除外);

第六章 入围及成交方法

1、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提供设计方案进行制做安装(所有材料均由供应商提供)。如供应商对照以上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询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报价应包含设计费6000元(签订合同后取得设计稿件时支付给设计公司)

3、询价报价为项目的总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4、中标人不得用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第七章 其他

1、签订合同日期:自接到采购方通知后5日内按时签约。

2、交货期:自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

3、交货地点;项目需求的指定部位。

4、质保期限(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三年。

5、验收的具体方案:

 在接到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6、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将询价报价单以及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印章,并注明“2019年9月24日14时前不得启封”,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9月24日14时,超过规定时间不予接受。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

联系人:田晓明

联系电话:15962844988,

请各投标供应商认真阅读理解本询价文件。

                                                南通市公安局

2019年9月17日


项目附件:

南通市公安局出入境文化墙项目询价采购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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