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以下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就其南通市公安局秦灶派出所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秦灶派出所窗帘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预算:6.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章
四、潜在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资格要求:
8、投标供应商为窗帘的专业制造厂(商)或销售商;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七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项目有意愿的,从南通市公安局网自行下载。
(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疑问,请用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问。
(3)采购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叁佰元,于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无论供应商是否中标,资料费概不退还。
六、磋商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0月27日09时30分。
(2)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办公楼1号楼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磋商保证金
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200元整。
2、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通分公司
银行账号:1070940104001305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钟秀支行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安局崇川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沙警官
联系电话:13390963088
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中新一路4号蓝鸟彩印1号楼A1区5楼
联系 人:朱圣杰 联系电话:18012224790 邮箱:9431956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