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9-08-07 09:30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招标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响应。

一、项目名称及地点: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69号。

二、招标范围: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传达室、1#、2#、3#、4#楼、室外消防管网维修保养项目。

三、服务期限:维修期45日历天,维保服务期限为一年(12个月,从采购人对维修内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合同到期后,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规定和采购文件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要求进行维保的,维保期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进行续签。

四、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19.4万元,其中:消防设施维修人民币15.9万元(税率9%);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人民币3.5万元(税率6%)。

五、项目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备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具备资质的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机构名录中(以江苏消防网http://www.js119.com/index.html公布的名录为准);

3、投标供应商具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持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拟派现场维护人员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局建(构)筑物消防员及江苏省公安厅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拟派现场维修电工及焊工持有特种作业证书。现场维护人员、电工、焊工每个工种不应少于2人,但可1人持有多个工种证书;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企业为拟派本项目组所有成员缴纳的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连续6个月的个人养老保险证明;

7、投标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在2019年8月 20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踏勘现场,并领取踏勘现场证明方可投标,逾期将不再出具踏勘现场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别提醒:

(1)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见第二章第六条中A磋商响应资料原件包】供评标小组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须认真对照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条款,如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磋商响应;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单位,请于本公告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到“南通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公告栏”下载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8月27日14 时30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169号1号楼六楼会议室。

八、磋商小组将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磋商。

九、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现金形式)人民币叁仟元整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13390961575。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联系人:严建飞    电  话:15951316430

邮  箱:453173047@qq.com

2019年8月7日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消防设施维修保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