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交工程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6-20 11:06 累计次数: 字体:[ ]

    1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轨交工程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轨交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含一个派出所)、南通西站站派出所】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 拟用公开招标方式,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轨交工程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轨交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含一个派出所)、南通西站站派出所】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服务

(2)建设地点:轨交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含一个派出所)位于南通市崇川路与通欣路交叉口;南通西站站派出所位于南通市南通西站西广场西南角预留空地。

(3)工程规模:轨交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含一个派出所)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南通西站站派出所建筑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

(4)设计工期:设计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总平规划及单体建筑的方案设计及修改,直至满足委托人(招标人)要求,并报规划局审查;方案审查批准通过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建议书经批复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节能报告书编制。

     3、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轨交工程公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轨交公安应急指挥中心(含一个派出所)、南通西站站派出所】的总平规划及单体建筑的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设计任务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南通地区(含如皋、海安、如东、海门、启东),非南通地区以外的设计单位须已在南通地区成立分支机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投标文件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①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连续12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若投标企业为事业单位,则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人社局出具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的证明,证明至少须体现:单位名称、保险缴纳情况等,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并盖章的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或从住房公积网打印出来的明细,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7)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若上述资料不能充分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单体建筑面积或建筑用途,则另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蓝图或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证明等能充分证明上述要求的材料(非投标人自行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8)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合同,若上述资料不能充分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或单体建筑面积或建筑用途,则另需提供业主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证明等能充分证明上述要求的材料(非投标人自行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上述 (7)和(8)的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在“南通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采购公告栏”网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请各投标人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3)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叁佰元整(3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资料费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 7 2 14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安局1号楼724会议室。

特别提醒:因停车位有限,且进公安局办公楼须办理相关手续,故请各投标相关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并预留充足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将在“南通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采购公告栏”网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南通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青年中路99号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号

联系人:

丁叶

联    系   人:

陈娟

电  话:

13390962509

电         话:

13962943497

邮  箱:


邮       箱:

77366378@qq.com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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