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宣传片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宣传处 发布时间:2020-09-30 17: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公安局拟制作南通市公安局警网融合工作现场会,详见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凡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按规定填写报价单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有关资质、评分相关材料、演示资料等其他投标材料另行装入信封并密封,封条上注明“2020年10月10日14时前不得启封”,于2020年10月9日14时前送交到南通市公安局(青年中路99号)1号楼4楼424办公室。联系电话13706292995,联系人:白先生。只接收面交件,不接收函寄件,超过规定时间提交不予接收。 

本项目最高限价12万元,超限价报价无效。 

成交条件:本次采购采取磋商方式进行,满足需求及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业绩等综合评分,得分者最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电话通知2日内签订合同并开始制作。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南通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0日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成片要求

 1、视频长度约20分钟。
2、宣传片像素必须达到1960X1080,宽高比16:9。

 3、其中必须包含高清航拍、延时摄影、动画设计、影视AE特效等。 

4、宣传片解说配音为中央媒体配音级别,适合本片的特点与要求。 

5、拍摄制作周期为10天。 

6、成片最终格式可提供:非压缩的WMV视频文件;非压缩的AVI视频文件。
7、成片以电子形式提交,交片时需一并提供原始视频资料。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企业资质: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类似范围。

 3、企业业绩:2019年以来有南通政府机关专题片项目业绩(提供项目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宣传片策划与制作项目评分规则

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地方及政府有关招标投标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分组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资格及响应性审查的各合格投标人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分组根据文件要求,审核各材料是否合格、有效。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 

本项目分价格、技术两部分评审,总分值100分。 

(一)价格分:20分 

     价格分统一采取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分基准分,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分基准价/报价)× 价格权值 × 100

 (二)技术分:80分

 1、综合实力:10分

 企业规模(注册资本、上一年度缴费额等)4分、社会信誉及业内影响4分,有公安机关宣传片拍摄经验2分。

 2、样片质量:20分

 根据提供样片(15分钟左右)质量,综合审定评分,最佳为20分。样片应为本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制作的专题片。

 3、脚本质量:20分

根据提供脚本质量,综合审定评分,最佳为20分。脚本应为本公司2019年1月1日之后制作的拍摄脚本(非样片脚本)。 

4、业绩评价:20分 

本公司独立拍摄的宣传片在中央级会议播放的宣传片加10分;在省部级会议播放的宣传片加8分;在市级会议上播放的宣传片加3分。相关宣传片均应3分钟以上且应出具相关证明资料,无证明资料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予得分。本项目满分为30分。 

4、售后服务:10分 

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南通及六县一市有办事机构)、配备分工明确的专业项目团队且能提供即时修改完善服务的,得10分。 

上述需由供应商提供佐证材料,由供应商未提供而导致不利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材料弄虚作假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警网融合采购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