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通市公安机关打造民生警务推进服务效能建设阶段性工作计划
(一)推广市局信访处“信访代理制”
1、4月底前建立一套规范有序的“信访代理”工作制度,研究制作信访代理流程图、登记本及代理协议书等台帐。
2、6月底前,在崇川、海安分别试行。
3、9月底前,结合试行情况完善规范工作台帐,制定《南通市公安机关信访代理工作标准》。
4、11月底前,在全市推广“信访代理制”。
(二)推广启东市局“服务代办制”,推广升级窗口现场服务评价系统
1、对“服务代办制”和窗口现场服务系统进行调研,4月底前出台细化措施。
2、8月份开始在全市推广。
(三)研发群众投诉统计软件,与“一网考”系统对接
1、3月份完成《系统》建设招投标。
2、6月份《系统》试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