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工商联:
近日,市公安局和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制定了《南通市商会警务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南通市公安局 南通市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6月20日
南通市商会警务服务站建设指导意见
为全面推进南通市商会警务服务站建设,做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试点改革工作,有效提升商会警务服务站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的意见》《南通市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结合商会警务服务站试点工作经验,制定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公安+工商联+商会组织”共同管理、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形式,建设商会警务服务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服务发展”的双重职能、工商联“党和政府联系民营经济”的桥梁纽带作用以及商会组织“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职能,打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南通商会警务服务站品牌。
二、建设目标
2022年底,在市直商会新建12家商会警务服务站,每个县(市)区参照市级模式,各试点建设不少于2家商会警务服务站,完成省级试点改革任务,总结并形成南通经验进行推广。
2023年底,在市直商会新建10-15家商会警务服务站,各县(市)区结合试点情况,新建3-5家商会警务服务站。
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4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0家商会警务服务站,其中除开发区、通州湾、苏锡通外,各地建成不少于10家商会警务服务站。在建设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工作机制,公安、工商联、商会组织的合作更加密切,商会警务服务站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成效更加显著。
三、组织建设
1. 人员组成。商会警务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公安机关牵头服务发展工作的部门、经侦、法制、交警、辖区派出所、工商联法律服务部门、商会秘书处各1名同志组成。
2. 办公地点及形式。在商会秘书处挂牌,不设常驻人员,依托通商总会服务中心、服务企业平台、警企直通群、法治讲堂等形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服务。明确由商会秘书处负责日常联络工作,收集企业疑难问题、集中诉求,通过工作例会、集中上门服务等形式共同协商解决。
3. 例会制度。制定年度计划,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工作例会或者“法治讲堂”“上门服务”等形式的集中服务。
4. 台账制度。商会秘书处要做好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工作记录、会议纪要、活动情况、宣传报道等方面商会警务服务站工作内容的台账登记。
5. 标识规范。设立统一品牌LOGO,各商会警务服务站名称统一为“XX商会警务服务站”,根据统一标准在商会警务服务站悬挂铜牌、服务范围、工作职责、联络方式等内容(相关标识见附件)。
四、工作任务
1. 法治宣传和案例警示。利用公安“微警务”、通商总会公众号、警企直通群、商会微信群等平台开展普法宣讲。强化政治、治安和公共安全风险管控,不定期为商会企业提供预警、法律等信息推送,开展互动咨询,及时接受企业信息反馈。
2. 权益保障和安全保护。全面梳理商会企业及其所属人员基本情况,动态维护,实时了解企业需求,主动帮助解决问题,切实做好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人身安全保护工作。常态开展安全巡访,定期上门进行安全检查,指导技防工作。
3. 纠纷调处和警情处置。按照“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宜顺不宜拒”的原则,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商会企业矛盾纠纷。建立“警情快应、诉求快处、案件快侦”三快机制,依法快速响应商会企业涉警诉求。
4. 交流合作和协同处置。畅通与市外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渠道,保持常态联系,开展警务合作交流和执法合作,达成共同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共识。协调处理其他属于公安机关执法服务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五、服务范围
1. 警情处置服务。建立“警情快应、诉求快处、案件快侦”三快机制,按照管辖原则,依法快速响应、受理商会企业报警求助。
2. 纠纷调处服务。负责为商会企业先期调解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调解的纠纷。
3. 普法讲堂服务。定期由市公安局、市工商联针对热点问题、风险隐患开展普法讲堂,预警推送。
4. 诉求直通服务。充分利用服务企业平台、企业直通群等平台,及时受理商会企业各类诉求,限时办结反馈。
5. 协调解难服务。通过上门走访、恳谈评议、开门纳谏等形式,主动收集商会企业诉求困难,积极协助解决,做好跟踪反馈。
6. 助企顾问服务。联合公安经侦、法制、工商联法律服务部等专业部门,组建顾问团,为商会企业解决专业问题。
7. 安全指导服务。常态对商会企业开展安全巡访,定期上门进行安全检查,指导企业技防、安防等工作。
8. 政策咨询服务。建立首问负责制,负责受理商会企业政策咨询,职能范围内的,限时做好反馈,非职能范围内的,即时做好解释。
六、工作保障
1. 强化组织领导。市公安局、市工商联负责全市商会警务服务站工作的推进、督导和考核,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工商联负责各地工作的开展,确保在2024年底前高质量建成100家商会警务服务站。
2. 强化宣传总结。以省级试点改革为契机,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选树典型服务案例,充分利用各类新型媒体平台加强推广宣传和舆论引导,以一流的服务标准,打造南通商会警务服务站品牌名片。
3. 强化考核培训。商会警务服务站要加强对专职秘书的日常培训、考核、管理,完善商会警务服务站考核指标体系,根据运行质态、服务水平等情况,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商会警务服务站”,提升争先进位意识。
七、其他
各县(市)区商会警务服务站可依照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工作规范和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