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年度计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2-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省公安厅、教育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公安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公通[2011]23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能,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实施范围

  根据省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经市实施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我市畅通工程实施范围为南通市区及如皋、海门、启东市。海安、如东县可自愿参加。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结合市区“102030”交通畅通工程计划的深入实施,进一步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使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与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要求相适应,努力为“十二五”期间南通基本实现现代化、打造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南通市区要力争顺利通过省级、国家验收,进入全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一等)城市行列;如皋、海门、启东要结合自身实际,保持或达到优秀管理水平(二等)。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划体系,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健全交通综合协调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充实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完善决策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提高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能力,提高决策的权威性、连续性和科学性,把解决影响城市交通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与日常建设改造、疏导管理相结合,努力解决好城市交通的深层次问题,为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一体化机构保障。二是完善城市交通规划体系。在开展居民出行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我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共交通、停车场等专项规划,以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规划,尽快通过专家评审,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同时抓紧编制我市城市交通年度报告,为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证。三是固化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机制。将交通影响评价工作以制度规范的形式予以固定,形成制度性保障,使之成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中的必经程序,评价结果作为建设项目实施及方案设计的必要条件。四是强化交通发展政策研究。要根据南通城市交通发展实际,在全面分析城市交通结构组成的基础上,开展小汽车在城市不同区域实行不同交通政策,以及实行差别化交通供给的研究,合理调节小汽车出行成本,引导市民减少私家车使用频率;研究限制电动自行车过快增长的措施,以及禁止与我市城市交通发展目标相违背的交通工具进入南通市场的相关办法。以此促进我市城市交通健康良性发展。

  (二)结合发展需求,合理交通组织,以科学的管理理念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交通吸引源整治。要针对南通中心城区交通吸引源密集、交通拥堵日趋严重的实际,加强区域交通研究,通过对交通吸引源采取整合、搬迁、分流等措施,实现科学合理布局,对交通流量实施减压、分流,有效缓解交通矛盾。同时,加强外部组团内与人们生活、学习、工作密切相关的城市综合体建设,积极营造“栓留”环境。对确定搬迁的要加快进度。二是做优老城区交通组织。在对环濠河现代商业圈,南通寺街、西南营等历史文化保护工程进行规划建设的同时,要对老城区的交通组织体系进行综合研究。加快推进十字街综合改造工程,实施南大街步行化改造,并充分考虑周边支路系统建设,通过合理的单向交通组织,策应南大街步行化的实施;在合理布局交通吸引源、南大街实行步行化的基础上,在环濠河区域内(六桥内)建立步行交通系统,完善人行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在濠河外围建设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和公交换乘中心等辅助设施,增加地下停车空间,加快推进环城东路南段停车场建设。三是综合运用各类组织措施。在内环城路实行单向通行的基础上,加强市区路网系统的研究,对符合设置单行交通的区域进行充分论证,逐步建立起单循环交通体系;根据城市区划调整,完善市区禁区交通组织,推行货物夜运,控制交通总量,减轻交通压力;对重点路口实施渠化工程,解决拥堵节点,提高通行效率。

  (三)实施畅通计划,加快建设步伐,以规范有效的基础设施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合理城市路网结构。构建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组成的配比科学的城市路网体系。大力实施市区“102030”交通畅通工程计划,加快形成“一轴一环八射”快速路系统,加强城市片区之间的联系,完善与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衔接,快速疏解城市出入交通;改造“瓶颈路”、打通“断头路”,利用后街里巷,强化支路系统建设,并通过合理的单向交通组织,提高市区尤其是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能力;交通性主干路两侧要严格控制建筑物出入口数量,对已建成的出入口要优化设置位置,并采取右进右出的管理措施;视情关闭一批城市现有干路两侧的店面,对新建、改建干路沿线,尽量减少店面数量,降低对交通的干扰。二是强化停车设施建设。针对基本车位严重不足的地区,开展停车空地普查,对有条件的场地、空地,明确其作为停车场地,纳入统一管理,增加停车泊位;提高建筑配建停车标准,对新建的建筑实行强制性配建指标,确保新建筑在配建停车泊位上不再欠新帐;借鉴南京建立“城市静态交通专项资金”的思路,把停车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每年确定一定的建设资金投入,建立起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长效运作机制,同时在规费、价格、税收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停车设施,在停车场规划的指导下,加快推进力度;通过二次规划、完善物业管理、挖掘停车资源、设置单行系统、引入立体技术等措施,缓解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问题,净化居住环境。三是规范交通管理设施。按照新国标,对市区所有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进行规范调整,达到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的要求;在严格落实道路交通管理设施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三同步”的基础上,健全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维护专项资金制度,保证维护资金足额到位。要根据市区道路建设情况,逐步设置隔离护栏,确保市区主干道隔离设施设置率达到100%;精细路口路段渠化,以交通流量、流向为依据,路口路段车道数设置要协调,通行能力要一致。优化信号灯设置,根据交通流量的大小,在高峰时段和平峰时段采取不同的配时方案,并逐步更新为多相位信号灯,减少冲突点,提高通行能力;各区要建立健全设施维护专职队伍,加强对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落实维护,及时消除隐患。四是提高智能管理水平。启动交通指挥中心改造工程,逐步建成集信号控制、电视监控、指挥调度、人车定位、数据采集、信息发布、监测记录于一体的现代化交通指挥中心;灯控路口电子警察设置率达到80%以上,流量监测记录率达到95%以上;在市区主要干道和主要路口建设2030块交通诱导,实时发布道路交通、停车场等信息,均衡交通流;在工农路实行信号线控的基础上,对市区青年路、城山路、人民路等16条干道建设信号线控,力争实现区域性协调控制,在现有道路条件下提高城市道路车辆行驶速度,提升通行能力。

  (四)落实优先战略,加大资金投入,以快捷高效的公交体系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公交场站设施建设。将公交场站设施作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配套项目,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投入使用制度;认真落实公共交通财政补贴和补偿政策;加强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中心建设,满足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及城乡交通的交换需要;推进公交智能系统发展,建设线路显示、多媒体查询、乘客服务等信息系统,加强对公交车辆的指挥调度,提高运营效率。二是拓展公交专用车道。按照公安部行业标准《公交专用车道设置》要求,在工农路公交专用车道建成的基础上,对市区道路系统进行研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推广,保证公共交通在道路空间上的优先。三是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整合公交线路与各类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将公交线路引入次、支道路和居民区,提高服务水平,方便群众乘坐,以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力争达到每万人公交拥有量15标台、公交分担率20%以上的目标。

  (五)强化秩序整治,突出事故预防,以创新的管理手段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行高峰站点、平峰巡逻的勤务全覆盖控制模式,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快处率,加强对重点路口、路段和区域的执法管理。充分依靠电子警察和电视监控,结合110警情和执勤民警上报信息,即时掌握辖区道路交通状况,切实做到“警力跟着警情走”。强化指挥疏导,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拥堵、第一时间解决堵塞,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交通拥堵的滋生蔓延。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压降工作置于核心位置,重点锁定重型施工作业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校车等重点车型;重点锁定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超速行驶、超载超员、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过采取全市性整治和区域性整治相结合、日常严管和整治竞赛、飞行执法、异地执法相结合等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压反弹,标本兼治,努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深入推进户外广告、占道经营、渣土运输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城市环境。

  (六)深化“五进”活动,推进文明计划,以文明的交通素质推进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各地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继续以深化交通安全“五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六大网络、八大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和方式,使“文明交通,互相礼让”、“遵章为荣,违章为耻”的风尚渗透到每个群体、每个角落,根植在每个人心中,推动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学校校本课程,从管理体制、资金技术、通行保障、安全防范等方面建立健全校车交通服务保障体制。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创建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实施畅通工程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紧紧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确保预期目标的实现。工作中,要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全民之智做好畅通工程建设工作。

  (二)形成特色品牌。畅通工程工作要弘扬创新精神,充分利用南通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特色,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中凸显中国近代第一城元素,以此突出亮点,形成特色,造就品牌,使我市畅通工程建设独具特色和匠心。至20126月底,南通市区创成23个畅通工程精品示范项目,县级市创成12个示范项目。

  (三)做好评价工作。国家畅通工程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评价形式和方法,建立了年度动态测评、分类排名、3年总评的方法,并对城市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实行一票否决。新的畅通工程评价指标体系已经下发,各地要认真研究,主动查漏补缺,强化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