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全市公安窗口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2-21 16:31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分)局,市局相关警种部门: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支持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等决策部署,立足公安行政服务职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稳步恢复全市公安窗口单位政务服务,按照防疫优先、服务为重、防范到位、安全有序的原则,对全市公安窗口有序工作要求如下:

一、推行事前预约预审,倡导线上服务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办事群众通过南通公安微警务、交管12123等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自助办理各类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科信、出入境、治安、交警、车管等业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后台支撑,保障系统运行顺畅,靠前处置办结。对确有需要到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引导市民群众事先以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预约、预审后办理,尽量减少面对面地处理相关事项。疫情结束后,固化线上办理模式,提高线上办理服务能力,做到“不见面”依然“暖心”。

二、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适度调整窗口工作模式。在疫情防控期间,窗口负责同志作为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确有需求开设窗口服务的,要做到场所和物品定时消毒、办事群众体温检测,合理设置应急受理岗和等待隔离区。在应急受理岗提供咨询、预审等服务,工作人员人工递收材料及相关证明,引导办事群众按序前往对应窗口办理事项,减少办事群众在窗口大厅的停留时间,防止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窗口工作人员要统一佩戴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受理业务时一对一服务,减少不必要的交流。对特殊群体、困难群众急需的办事需求,提供延时代办服务或主动上门服务。在预约办事的市民群众较多情况下,适当延长工作时间,确保市民群众办理事项不积压、不拖延、不推诿。疫情结束后,各窗口单位要根据窗口积压工作量,弹性调整工作时间,迅速消化疫情期间积压的业务,直至窗口办件量恢复正常水平。

三、主动公开政策举措,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在窗口应急受理处张贴公示公告、发放宣传单,充分利用电视、微博、微信,南通公安微警务等平台载体,依托LED屏和室外大屏幕滚动防疫宣传标语和相关业务最新政策,播放防疫宣传短片,让等待办事群众在接受防疫宣传的同时,熟悉相关政务服务的预约、办理流程和规定,减少面对面咨询,最大限度缩短面对面办理时间,确保办事大厅不产生大面积人员积压和聚集情况。

四、简化现场审批流程,确保快速受理办结。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领导要靠前指挥、当场决断,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启动简化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容缺受理办理等快速审批服务机制,相关材料符合受理条件时,要做到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受理,以最高的审批服务效率,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公安窗口业务稳妥有序展开。

五、延伸服务触角,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2月10日后,各单位辖区内的企业陆续复工,对外来人口集中的企业和项目,要充分利用网格警务优势,建立复工企业“一企一警”的警企联络沟通机制,由网格警辅深入企业一线,落实疫情期间从业人员相关管控要求,了解企业及员工急需解决的问题,现场解答疑问,预约上门集中办理居住证等业务,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为企业提供便捷的服务,疫情期间的办证事项,从“最多跑一次”提升到“群众零跑腿”。

六、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市公安窗口的党员干部要继续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精神,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特殊时期的行动指南,做到疫情防控期间党员主动上岗、加班加点,党员率先垂范,以党建带队建,做好疫情中后期公安窗口服务安全平稳过渡、有序复工,充分利用数据赋能优化公安政务服务质态,服务企业、服务群众,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展现南通公安窗口服务的良好形象。

特此通知。

南通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