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市公安水警工作十项意见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7-08 15:1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厅“六六战略”和全省公安机关推进长江大保护暨水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水警专业职能作用,切实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国家战略,锚定“创造一流工作、配备一流装备、打造一流队伍、形成一流工作机制”的要求,全面提升水域治安局势驾驭能力,有力维护水域持续平安稳定,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加强全市公安水警工作十项意见。

一、强化水警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县(市)区水警专业力量建设,规范水警机构设置,理顺工作关系,按照网格化要求明确涉水单位管辖,鼓励设立专业水上派出所;充实调优水上民警、辅警,涉水派出所均明确不少于1名兼职水警。

二、强化水警装备建设。根据公安部关于长江流域公安机关水上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两年内县(市)区水警逐步配齐趸船1艘、巡逻艇不少于1艘、冲锋舟1艘、快艇1艘、无人机不少于1架,有条件的可配置摩托艇、无人船、打捞船、水下物证打捞装备等专业设备。年内涉水派出所配备橡皮艇不少于1艘、无人机1架。

三、强化专业人才招录。按照相关岗位待遇标准招录船舶驾驶员、轮机员和无人机操作员,确保人艇相适、人机相适、人岗相适。鼓励招录水下物证打捞员(潜水员),鼓励有船艇驾驶、轮机、潜水资质的民警从事船艇和水下物证打捞工作。

四、强化水上业务练兵。按照公安部水警练兵标准和水上实战需求,加强涉水法律法规、涉水警情处置规范的学习和船艇驾驶、水上查控等水上执法技能训练,注重单兵游泳、拖带假人救生、抛投救生圈救生、负重泅渡、登船查缉等技能锤炼和考核。

五、强化涉水案件侦办。加强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成品油走私、水上盗窃等涉水违法犯罪的研究,深化人力情报建设和信息收集研判,县(市)区水警部门牵头侦办跨区域涉水刑事案件,涉水派出所自主侦办一般性涉水刑事案件和治安行政案件。

六、强化水域防控建设。依托市域治理指挥中心建设,优化水域感知前端布局,整合社会面技防资源,加密补盲升级高清监控、高空瞭望、光电雷达等前端感知设备,加大无人机等移动感知装备投入。规范“人、船、货、港”等涉水信息采集及相关外源性数据导入,绘制一幅全息地图,汇聚一张感知网络,全面强化水警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水上“平安前哨”工程建设,依托汽渡、船闸、水闸等建设水上公安检查站、联合执法执勤点,着力打造“平安水域建设前哨工作站”,提升水域整体锁控力。

七、强化水域综合执法。深化涉水危化品安全隐患整治、渡口安全整治、“三无”船舶整治和水上疫情防控,加强涉水矛盾纠纷化解,会同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水利、海事、长航公安等部门扎实开展以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执法联动、问题联处、区域联防、救援联手“六联”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执法管理体系创建工作,努力打造长江“十年禁渔”示范区。

八、强化水上应急处突。加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配齐专门人员和专业装备,完成辖区涉水情况调查,及时获取并掌握相关水情数据,明晰工作职责,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县(市)区水警部门每年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高水上抢险救援能力。

九、强化水警典型选树。充分发掘自身资源,深化水警特色品牌培植,开展总结和推选工作,宣传好水警一线的优秀民警和先进事迹,力争筛选一批好的工作法、选树一批水上典型,以点带面,提升队伍的整体凝聚力和水警工作的成就感、荣誉感和归属感。

十、强化水警考核激励。根据年度公安工作考核办法,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和水域公共安全整治等方面进行严格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涉水派出所和专兼职水警的评优评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