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常态化走访恳谈工作指导意见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5:44 累计次数: 字体:[ ]

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群众意见和呼声。市局连续多年组织开展“问需于企·问计于民”系列走访恳谈活动,主动汇报公安工作、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弘扬“四敢”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走访恳谈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和支持,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执法服务规范度、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出如下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提高公安执法服务工作的规范度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分层分级“走出去”、分类组织“请进来”相结合的形式,常态开展“问需于企·问计于民”“开门纳谏”“警营开放”“我与群众面对面”等走访恳谈活动,向社会各界主动汇报公安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广泛开展宣传,热情帮扶解决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竭力化解个别群体对公安机关的误解与偏见,以“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形成具有南通公安特色的走访恳谈服务品牌。

二、走访恳谈对象

1. 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市四套班子领导,县(市、区)、市管开发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县(市、区)部门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2.“两代表一委员”。市、县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 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代表。市、县两级重大项目负责人,规上企业法人代表、高管及相关人员。

4. 群众代表。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代表,在民意监测、督察投诉、政府热线等工作中明确表示对公安工作不满意的群众。

5. 特邀代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本地有影响的网络大V,各类监督员,老干部等。

三、走访恳谈任务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结合年度公安工作要点,以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抓手,以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便民政策等为重点,全方位汇报和展现南通公安机关的特色亮点、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注重答疑解惑和整改落实,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促进公安机关作风改进和服务绩效提升,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支持与认可,提高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度。

四、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常态化走访恳谈旨在加强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有益探索,是听民声、解民困的有效载体,也是省厅和党委政府绩效考核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结合部门职能和年度重点工作,细化走访方案,形成走访恳谈常态模式。各单位走访恳谈情况,请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市局公共关系处,市局将结合各地上报情况不断完善走访恳谈名单库。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市局已按三层六级模式分解了走访任务,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走访,在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寻找适当切入口,以汇报工作、解决问题为主。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工作有难度的,或确有必要的,要第一时间向上一级部门报告,进行提级走访。

三要强化闭环整改。市局将于近期推出群众评价二维码,各单位在走访时要主动出示,让走访对象扫码提交意见诉求,市局将通过“全访评”系统进行流转、交办、反馈,实现群众意见诉求线上整改闭环。相关责任单位接到意见诉求后,要按照“全访评”工单办理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各单位走访恳谈以及意见诉求办理情况纳入市局作风建设专项通报。

四要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将走访恳谈与具体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攻坚有我双先双为”“服务市场主体大走访”等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活动统筹推进,与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融合开展,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公安优良作风形象,为企业生产经营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为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一流治安环境。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各级宣传部门要将走访恳谈工作与公安宣传工作紧密结合,强化社会面宣传,全面展现公安工作成效和公安队伍良好形象,为走访恳谈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打牢民意基础。要加强涉警舆情监测和快速处置,严防发生“大恶丑”问题,确保在“三个维度”评价上实现“上级机关认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