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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岗位的“多面能手”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13 字体:[ ]

说起交警,很多人第一印象是站在路口中央指挥交通秩序,其实作为一名交警,往往要集现场勘查、侦查破案、纠纷调解等技能为一身。南通海门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应剑明就是这样一个“多面手”。应剑明,男,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荣获个人嘉奖。

扎根基层练就过硬本领

应剑明来自浙江,作为一名外地民警,初到海门的他工作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方言不通。“记得第一次处理交通事故时,事故一方说的是‘通东话’,说了十几分钟,我很难听得懂。”无奈之下,他请来同事帮忙翻译,才弄清原委。自此,他就把攻克语言关作为苦练基本功的第一道关。

为了尽快掌握本土方言,更快地融入海门,提高工作效率,闲暇之余,他就跟在说通东话的同事身后,学习模仿他们的用词和发音,并尝试着用“通东话”和他们交谈。回到家后,他又自动切换“沙地话”和家人交流。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他就基本掌握了海门的两种本土方言。“因为用词、发音不准,时不时还会出点‘洋相’,但我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反而觉得还挺有意思。”应剑明回忆。

工作中,应剑明坚持做到让每一起事故“有交代”。在队里警力不足,交通事故报警量大情况下,他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每天奔走在交通事故现场,投身到拍照、测量、询问、记录、调解等一系列工作中。他处理的每一起交通事故都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所参与处置的每起交通事故都能妥善解决。

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

事故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很容易对赔偿金额产生分歧。每次在事故处理进行调解时,应剑明都会将双方当事人约在事故调解办公室,备上茶水,通过聊天的形式让双方能够平心静气地交谈。

当双方就赔偿金额存在分歧时,他就会耐心地将赔偿金额是如何得出的,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讲解,若赔偿标准存在争议,则会向双方当事人提供相应事故赔偿标准,让当事人了解到他这么算是有依据的、是靠谱的。

去年12月,一起事故中的当事人刘某将一面“出警神速解民忧,感谢人民好警察”的锦旗送到了应剑明手中,以表示感激之情。

原来刘某之前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伤残,应剑明在接警后迅速破案,认定了事故责任。因为刘某的家庭状况并不好,在后来的治疗过程中,刘某的医药费一直没有着落。了解这一情况后,应剑明主动多方进行协调,终于没有因延误治疗而给刘某造成后遗症。

在治疗结束后,刘某又寻求应剑明的帮助,希望他能够进行调解,在应剑明积极地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的接洽下,为其获得了应有的权益,省去了刘某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的麻烦。

有人说,何必这么繁琐,他们若是不相信,完全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可应剑明却不这么认为,“短时间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何需要如此复杂,我的努力不仅能切实帮助到他们,也可以为他们省去不少麻烦”。

应剑明在调解中经常采用法理相结合的方法,让事故中双方都能够得到对方的理解。他执着的敬业精神和温而不火的调解技巧,最终都能够感染到双方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共识。

精进不休彰显匠心初心

今年5月初,在应剑明的科学建议和协助推动下,城区交警中队建成全区第一家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快速理赔中心。半个月之内,网上视频处理的事故竟达到轻微交通事故总量的七成以上,且实现“零投诉、零举报”。

遇到交通事故,后续处理往往费时费力。“交通事故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作为交警只要心里装着群众,他们肯定会支持的。”近年来,应剑明积极探索交通事故快捷处理的途径,将交通事故处理的矛盾化解工作前置,打造“一站式”便民措施,让“头痛事不再头痛”。

同时,他创新“1+N多元调解”模式,畅通损失万元以下交通事故“小额人伤直赔”调解机制,在中队事故处理区域设立专门调解室,集中为群众提供交通事故快处、定损、理赔等服务,有效解决了理赔不及时,赔偿程序复杂、难度大的问题。

如今,随着交通事故网上办理、现场定责等快捷事故处理方法的推行,很多群众在处理事故时,遇到了不会操作的难题,应剑明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寻求,自发研制“事故快处提示卡”,将处理流程、理赔要点、注意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主动告知事故当事人,让当事人一看就知道后续手续如何办理、如何解决理赔等难题,一张小卡片不仅为事故后期损害赔偿调解指明方向,也进一步拉近了警民关系。

(作者:王宇,审核:张松林,审签:黄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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