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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季来临,谨防诈骗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字体:[ ]

伴随着春节马上接近尾声,崭新的学期就要来临。众所周知,开学季是骗子最活跃的时期,返校的学生们可要注意了,这里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防诈骗攻略,帮助大家识别诈骗分子的常用伎俩,同学们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被骗。

1.冒充老师诈骗

骗子通常会利用开学季这一时间节点,混进无需验证身份的家长群,在群里潜伏一段时间,观察群内老师、家长的活动规律。待摸清楚情况后,趁老师上课、午休的时候下手,将微信昵称和头像偷偷换成老师的,发布收教材费、学杂费、服装费等收费信息,混淆视听,让家长打钱。有些骗子会注册多个微信号,同时混进群中,在“假老师”发出收款信息后,其他账号冒充不活跃的家长,回复“已转账”“已支付”等消息来当“托儿”。

2.招聘兼职诈骗

在高校里,部分大学生想利用业余时间找份兼职工作赚取报酬,不法分子法中介看准了在校大学生缺少社会经验,同时又挣钱心切的心理,采取在校园内张贴海报、网上发布信息等方式,传播虚假广告招聘兼职,以中介费、押金、保证金的名义诱骗学生缴纳一定数额的钱,但是却以各种名义推脱,不履行合同,甚至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收钱后随即失联。

3.“校园贷”诈骗

“校园贷”实际就是翻版的“高利贷”。诈骗分子利用部分学生的虚荣心和攀比心理以及急速膨胀的消费欲望,通过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推销贷款业务,导致大学生欠下巨债,甚至留下照片、视频、身份证和家属电话号码等作为贷款抵押和担保,进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校园贷”业务的诈骗圈套中,一旦无法如期还款,便会遭受威胁,勒索钱财。

4.推销物品诈骗

一些骗子自称学长学姐,混进寝室后进行上门推销,其所推销的物品大多与学生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比如文具、书籍、手机、电脑等。而这些产品多为以次充好、以少充多,而且并没有相应的售后保障。

5.中奖短信诈骗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短信谎称你已在某某公司周年庆活动中被幸运的抽中了某个奖项,请你与某某电话联系领奖事项,等你回电时,诈骗分子往往就会提出先让你汇去税费等。由于违法短信的内容越来越具有诱惑力,使人无法抗拒。更有甚者冒充银行和公安机关,冒充金融部门,利用学生的信任进行诈骗,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6.资助诈骗

诈骗分子多冒充教育部门、民政部门或某慈善机构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说有一笔捐助款因为什么原因无法到账,需要核对身份、银行卡号等详细信息,结果在不知不觉引导操作下自己卡内的钱被转走。

警方提醒:

(一)要有反诈骗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性,做到“四不”和“六个一律”,避免上当受骗。“四不”,即不轻易相信陌生人,不转账、不汇款;不要将自己的个人隐私随意透露给陌生人;不要填写各种来历不明的表格;不要单独与陌生人外出。“六个一律”即:只要一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中奖了一律挂掉;只要一谈到“电话转接公检法”的,一律挂掉;所有短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微信不认识的人发来的链接,一律不点;一提到“安全账户”的一律是诈骗。

(二)不要感情用事。对于表面讲“感情、哥们儿义气”的诈骗分子(特别是遭受不幸的“落难者”、新认识的“朋友”、“老乡”),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不要一味“跟着感觉走”而缺乏理智,要学会“听、观、辨”,即听其言、观其色、辨其行,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

(三)切忌贪小便宜。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尽可能克服自我贪小便宜和对突然到来的“好处”的过多的追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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