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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虚作假骗办出入境证件?当心“财”“证”两空!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2-08-18 字体:[ ]

近期,南通公安出入境窗口查获多起企图弄虚作假骗办出入境证件的案件。

典型案例:

购买虚假留学、考试等材料

2022年6月,张某通过在“某音”平台购买的美国英文大学虚假录取通知书到出入境窗口骗办护照,被处罚款2000元。

提供虚假劳务、就业材料

2022年6月,丁某持刘某提供的虚假出国劳务材料到出入境窗口骗办护照。丁某和刘某分别被处罚款2000元、3000元。

伪造商务材料

2022年5月,陈某虚构业务往来获取澳门公司的邀请函和售货合同,并伪造汇款回单到出入境窗口骗办澳门商务签注,被处罚款2000元。

法律链接:

申请的、帮忙的均被处罚  情节严重最高获刑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1、对于准备出国留学、就业等的人员,不要盲目跟风,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办理相关手续,如劳务人员应通过正规有资质的外派劳务公司或者是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办理正当手续,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

2、办理出入境证件要依法依规,根据出国境事由提交真实合法的材料,切勿心存侥幸,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办证件,最终只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落得“证”“财”两空。

3、如想了解出入境问题,可通过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窗口、江苏出入境微信公众号、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网站、微信微博政务新媒体平台或拨打“12367”服务热线咨询了解相关政策,准确掌握权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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