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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元旦将至 购买打折商品需谨慎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12-24 字体:[ ]

圣诞、元旦将至,各大商场纷纷举行打折、促销活动。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才能避免误入消费陷阱?警方提示,面对商场的各种优惠,一定要擦亮眼睛、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

陷阱一:虚假广告

商场促销活动消费陷阱之一就是利用不真实、不准确的广告描述误导消费者,如对赠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不予说明,以很小的字体或在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注明赠送的附加条件等。比如一些商场在宣传中把“3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看成了“3折”,待消费者赶到商场抢购,结果发现商品基本上都是7折、8折,回头再去看那个广告牌,才发现原来还有个小小的“起”字。

陷阱二:打折优惠

商场促销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打折优惠。节日期间或季节更替的时候,各大商家纷纷进行打折促销,尤其是换季时期,商家更是打出“清仓狂甩、最低1折”这样的噱头,以致许多冲动型消费者贪图便宜一口气买下很多用不着的商品,世上哪有免费的午餐,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实际上,商家对商品进行打折之前,就已经先提高商品价格,再以“打折”、“降价”、“抽奖”等为诱饵,将消费者引入“消费陷阱”。比如,有消费者投诉称,按照7折之后的价格从超市买回一台标价1500元的洗衣机,此后却发现其原标价只需1250元。

陷阱三:以次充好

除了在价格上做文章以外,一些不良商家甚至在商品上也有猫腻。商场里有很多品牌在旺季或者商场搞活动的时候经常断货,为了救急,就从批发市场进货,把自己的标缝上去,以次充好,消费者吃了亏不知道,还自以为占了大便宜。还有些无良商家在做活动的时候,翻出积压在仓库的旧货拿到商场上糊弄消费者,这样的陷阱也经常让人防不胜防。

陷阱四:消费赠券

有一些商家为招徕顾客,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赠券或优惠券等促销手法,如“买100送50”、“买100返100”,但是当你到商场一看,商品价格标的也非常巧妙,“199、299、399……”,有时候顾客为了凑满100块,又不得不多消费一些。更有些赠券活动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券时,却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其实,商家就是让这种活动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引诱人们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消费赠券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赠送的消费券规定使用期限。据了解,38.5%的商家在赠券使用期限短,赠券消费不设找零等。有的商场开展“买300送200”赠券活动,每张赠券必须一次消费完,不设找零。

陷阱五:赠品不享“三包”

许多商场在做活动的时候,常常会推出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通过赠送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为诱饵,引诱顾客前来消费。而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就以“特价、处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用残次品或劣质品充当奖品赠送给顾客,同时还打出广告说,“奖品是无偿赠送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陷阱六:设解释权

无论是打折、降价还是返券、赠品,商家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字样。如“庆佳节,内衣买一送一”,实际上是买一件内衣送一条内裤等。当消费者提出疑问时,店家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商店有最终解释权。

支招一:“面对现金返利要货比三家。”为防止成为“虚假优惠折价”的受害者,消费者在购物时,要货比三家,掌握商品的真实价格,防止落入“优惠”的陷阱。若发现商家存在虚假标价的情形,可向工商部门举报。

支招二:消费者在购物前,要先问清楚打折商品的相关规定,然后再做购买决定消费者获得赠品后,可以让卖场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名称、种类等,购物后发生纠纷时,可以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支招三:不要被商场的会员储值卡“绑架”。商场搞活动期间导购会极力的推荐顾客办理各种优惠卡、会员卡,卡内充值少则几百,动辄上千元,不但金钱被套牢,个人信息也被大量泄露。多数消费者在办理时,并没有考虑有没有时间在这家店消费完卡中余额,会不会坚持在这家店消费,到底是分次消费划算还是包年划算,最终为了暂时的优惠,失去了更多的选择权利。

支招四:最优惠力度还未到来,一般情况下,更大的折扣力度一般在春节前后。对于一些大件不急用的商品,建议消费者可以先打探促销折扣情况,选择最优惠时机再下手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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