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未超过一年的,可以正常换证;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一年未满三年的,注销可恢复,驾驶人需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超过三年未换证的,被永久注销,必须重新考取驾驶证。
根据车管系统显示,目前有71名A/B类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的驾驶人,请速速来办理换证业务。
如何办理期满换证业务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五十八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期满未换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九十四条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规定,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