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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的违法犯罪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1-06-09 字体:[ ]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数字人民币的旗号,混淆“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概念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存在一定风险,需引起关注。

数字人民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形式的法定货币,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与纸钞、硬币等价,属于流通中的货币。不法分子借机“蹭热度”,打着数字人民币的旗号实施犯罪活动。

警方提示:利用数字人民币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1、假推广,真传销,通过社交平台建立“数字人民币学习群”,而实际上是以传销的形式拉人头,笼络资金后跑路。2、假内测,真诈骗。号称给客户抢先体验数字人民币的机会,诱骗客户下载APP及个人信息。3、假短信,真转账。不法分子以预约报名数字人民币试点活动为由,发送短信链接诱使群众报名,这种短信链接实际上是钓鱼网站。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对不熟悉的新生事物不要盲目行动,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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