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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携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来源: 江海晚报 发布时间:2023-11-17 字体:[ ]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像猫头鹰的鸟……”12日,海安市公安局白甸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车棚内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鸟,希望民警上门救助。

当日上午,张先生准备出门时,听到车棚里不时传来鸟叫声,靠近之后发现一只疑似受伤、无法飞行的鸟,体型与毛色均与平时所见的鸟不一样,感觉可能是野生保护动物。想起之前白甸派出所宣传时曾提醒居民捡到野生动物要及时联系警方,张先生便立即拨打110向民警求助。民警到场后对受伤的鸟进行初步观察,判断其可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随即与当地自然资源局取得联系,将鸟送去专业救助。工作人员表示,待伤势好转,就将它放归大自然。

白甸地处里下河水乡,具有丰富的野生鸟类资源。多年来,白甸派出所致力野生鸟类保护,利用多种形式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调动群众保护野生鸟类的积极性,曾多次救助红隼、珠颈斑鸠、雉鸡、翠鸟等国家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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