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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现场处罚可“扫码”支付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8-07 字体:[ ]

为方便驾驶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南通交警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中不断创新探索,近期在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二维码支付方式,驾驶人只需扫描交警现场开具罚单上的二维码,即可在线缴纳罚款。

近年来,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稳步推行“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便捷办”等便民措施落地。针对群众需求,支队积极探索改革路径,对接政府部门、银行和移动支付企业,研讨扫码缴款功能开通及操作步骤等事项,打破内外网交互桎梏和财政支付渠道,在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上增加缴款二维码,创造扫码缴款新途径,实现了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缴纳罚款。

以往,对于民警现场开具的交通违法处罚决定,违法行为人要在15日内前往指定银行的营业网点或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罚款缴纳,如果延误缴纳罚款,还会产生滞纳金。如今,处罚决定书上增加缴款二维码,当事人只需手机扫一扫,便可轻松使用微信、支付宝进行支付,免去了缴纳罚款的奔波之苦。此外,对于非现场处罚,违法行为人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打印出处罚决定书后,也可通过决定书上的缴款二维码进行扫码支付,免去在窗口排队刷卡缴费或前往银行缴费的麻烦。

警方提醒,二维码扫码缴费仅限于简易程序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即罚款金额200元以下的交通违法。当事人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成功缴款后,该二维码随即失效。二维码的有效期为15天,逾期不缴纳罚款二维码将失效。

此外,广大车友需特别注意,所谓交通违法现场处罚,是交警现场拦截机动车,对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的处理模式。这种面对面的处理模式中,交警直接将处罚决定书交至驾驶人手中,驾驶人当场签字确认。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违停贴条,属于违停告知单,并非处罚决定书,因此不会出现缴款二维码,有二维码的违停告知单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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