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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5月1日起实施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4-09 字体:[ ]

《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去年11月23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区哪些地方、什么时段不能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法现象怎么办?违法行为如何处罚?昨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什么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市区濠河风景区和狼山风景区作为我市两大风景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指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青年中路、跃龙路、濠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滨江公园北边界、长江中路、跃龙南路、花园路、园林路、裤子港河、长江形成的闭合区域。

《条例》同时规定,随着社会进步和城市发展,市人民政府可以逐步扩大本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2、什么地点禁放烟花爆竹?

《条例》规定了以下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驻地;群众休闲娱乐的景区、公共绿地,需要保护的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文物保护、保存单位;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过街天桥、地下空间等交通要道;需要特殊保护的军事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筑工地、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从防止噪音角度规定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从消防安全角度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科研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上述地点,由公安部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什么时间段禁放烟花爆竹?

《条例》规定三个时间段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是中考、高考期间;二是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三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发布的重大活动保障期间。

4、什么区域限放烟花爆竹?

《条例》规定本市市区城市建成区内限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每年由建设、规划部门进行划定,并向社会公布。需要强调的是,限放区域内的禁止燃放区域和禁止燃放地点,仍然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之所以使用城市建成区这个概念,是因为城市建成区本身是指市区集中连片,具有基本完善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也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区。

5、限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什么规定?

从降低烟花爆竹噪音影响的角度出发,《条例》规定在限放区域内晚9时至次日早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禁止燃放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等具有升空效果,噪音影响范围广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共分为9种,禁止燃放的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是其中具有升空效果的三种烟花爆竹,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它们产生的噪音传播距离远;二是它们落点不特定,如果造成火灾,着火点不在燃放者视线范围内;三是它们具有发射功能,对燃放人员造成人身伤害的可能性较大。

如何识别这三类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在烟花爆竹外包装上有“产品类别”一项,该项填写了“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字样的,就是不能在限放区内燃放的烟花爆竹,今后将在外包装上加盖印章或者张贴标志,让群众能够更清楚地识别。

6、在限放区域内可以燃放什么烟花爆竹?

在限放区域的非禁放地点,个人可以燃放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玩具类烟花爆竹。建议广大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的时候,本着能少放尽量少放的原则进行燃放活动,为我市的生活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7、燃放烟花爆竹有什么要求?

从安全角度出发,《条例》对烟花爆竹燃放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不得向外投掷烟花爆竹;二是不得在室内燃放;三是不得在交通工具上燃放;四是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五是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六是儿童要在成人陪同下燃放。

8、违反燃放规定怎么处罚?

违反燃放规定进行燃放的将处以500元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将给予拘留的处罚,下一步将会对被处罚人员纳入诚信体系进行联合惩治。

9、烟花爆竹经营者有什么义务?

《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销售禁止燃放种类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不得向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零售经营者供应禁止燃放种类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张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有什么义务?

宾馆、饭店以及歌舞娱乐场所对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未劝阻、报告的,由公安部门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1、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怎么办?

《条例》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110”或者“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途径举报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查证属实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12、县区烟花爆竹燃放有何要求?

《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均适用,同时授权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和种类,并向社会公布。

违反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违法燃放行为,同样适用本《条例》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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