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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警方严打“套路贷”等新型黑恶犯罪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6-10 字体:[ ]

按照中央和部省市关于打好“攻坚仗”“法律仗”“治理仗”的阶段性总要求,南通市公安局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主抓,开展“清零见底”“破案攻坚”“打财毁伞”“宣传攻势”等四大行动。其中,以套路贷等为代表的新型黑恶势力犯罪,群众深恶痛绝,要求严打严惩的呼声强烈,是四大行动的主要目标之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5月10日,市公安局专题部署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对“套路贷”等领域的黑恶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收网。

5月20日,市公安局抽调巡特警支队、扫黑除恶专业队和崇川公安分局80余名精干警力,在连云港、徐州等地抓获马某等13名涉恶犯罪嫌疑人。5月28日,崇川公安分局开展收网行动,将郭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查,郭某在我市成立小贷公司,拉拢纠集10余名社会闲散人员,为谋取不当利益,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采取暴力或“软暴力”讨要非法债务,肆意侵占数十名被害人的财产。

所谓“套路贷”,一般是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并以审核费、管理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高额费用,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达到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的目的。这类新型黑恶犯罪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提升办案质量,市公安局专门制作了疑似“套路贷”警情先期处置规范和如何识别“套路贷”诈骗犯罪的微课程,组织民警学习。同时,分管局领导每3天听取一次各地案件侦办及线索核查情况,对明确构成违法犯罪的,采取限期抓捕、限时办结,异地管辖、异地深挖等措施。

“套路贷”一般有六个步骤:1.以“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不扣车”等旗号招揽生意;2.签订空白合同;3.签订其他文书或制造虚假银行流水,伪造“证据链条”;4.单方面肆意认定违约或故意制造违约;5.引诱“借新还旧”恶意垒高借款金额;6.软硬兼施“索债”。

南通警方提醒,一旦疑似遭遇“套路贷”,应及时报警,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相关黑恶犯罪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对发现、查处、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作出贡献的公民,将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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