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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启东警方打击交通违章“买分卖分”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08-01 字体:[ ]

南通启东交警部门开展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涉案人员徐某、黄某等9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违法所得也都予以追缴。

启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陆续接到群众反映,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有“黄牛”从事“买分卖分”勾当。通过视频调查和现场甄别,侦查人员发现窗口存在两名形迹可疑人员,于是通知窗口工作人员对这两名人员进行询问。询问中,其中一名人员黄某对其处理的违法车辆和违法行为一问三不知。

自称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黄某既不知道车辆的基本情况,也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究竟是什么,行为十分反常,而车主李某也是支支吾吾,避重就轻。经交警对二人进一步询问得知,李某车辆存在较多的违法行为无法处理,于是通过社会人员徐某进行联系,最终联系到了黄某。黄某提供驾驶证分数,帮助李某进行驾驶证记分处理。

打着帮朋友消分的幌子,实则干着“买分卖分”的勾当,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将案件移交辖区派出所进行侦办。

经过进一步调查研判,民警最终确认了社会人员徐某的身份,并成功抓获了徐某。经徐某交代,她在今年5月份到6月份之间,与另一名“黄牛”组织过两次驾驶证买卖分数的勾当。

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将两名“黄牛”以及7名卖分人员全部抓获。公安机关认为徐某等两名“黄牛”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欺骗公安交警部门,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应该予以处罚;黄某、陆某等7人以牟利为目的,代替他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欺骗公安交警部门,黄某等人的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应当予以处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第2项规定,涉案人员徐某、黄某等9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提供虚假证言。目前已被启东市公安局依法处以3至7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处罚款,违法所得也都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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