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宏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7-08 15: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区各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朱宏俊同志任警务保障处处长;

张之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团委副书记职务;

周祝华同志任警务保障处副处长,免去其警务督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薛抗美同志出入境管理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胡栋云同志监所管理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免去黄建华同志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朱凯同志南通市拘留所副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南通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