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栋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1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区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胡栋云同志任南通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政治委员,免去其南通市收容教育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顾建军同志任南通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南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永志同志任南通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南通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政治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南通市公安局

201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