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周振丰等同志领导职务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11-21 16:08
累计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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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周振丰同志交通警察支队九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黄存忠同志交通警察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朱奇慧同志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葛忠明同志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正科职纪检监察员职务;
免去张进同志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冯建义同志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南通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