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周振丰等同志领导职务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9-11-21 16:08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区各分局,市局各警种部门: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免去周振丰同志交通警察支队九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黄存忠同志交通警察支队九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朱奇慧同志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免去葛忠明同志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正科职纪检监察员职务;

免去张进同志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冯建义同志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南通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