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龚付周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区各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支队:
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
龚付周同志任指挥中心接警指挥科(110报警服务台)科长,免去其指挥中心综合科科长职务;
陈建彬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刑事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职务;
孟林同志任刑事警察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刑事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军同志任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指挥中心接警指挥科(110报警服务台)科长职务;
王松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政工科科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管理科科长职务;
张卫民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科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强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胡志德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六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顾锋同志任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姚德军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免去其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职务;
孙爱华同志任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治安警察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职务;
顾建同志任崇川分局副局长,免去其港闸分局副局长职务;
魏宁同志任崇川分局副局长,免去其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瞿建同志任开发区分局政治委员,免去其崇川分局副局长职务;
王斌同志任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局长,免去其开发区分局政治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南通市公安局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