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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泛发动志愿者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及消防宣传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4-24 字体:[ ]

各县(市、区)文明办、公安(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和公安部《关于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参与清剿火患战役的通知》(公消〔2014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2014年消防志愿者工作实际,市文明办和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常态化的清剿火患,消防志愿者在行动主题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并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2013年底、2014年初,全国相继发生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发动社会力量尤其是志愿者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及消防知识宣传显得尤为重要。消防志愿者面广量大,贴近百姓生活,具有尽早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的优势。各地文明办和公安机关要制定本地消防志愿活动方案,广泛动员消防志愿者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将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融入到治安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中,同步推进实施;要依托江海志愿者服务站,建立特色消防志愿者宣传队伍,开展带有地域特点、行业特色的消防志愿服务活动;要积极创新做法、培育先进典型、及时总结表彰,逐步培育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品牌,积极参加我省及全国119消防奖评选活动。

二、查改隐患、参与举报。各地要按照自愿参与、人人能为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消防志愿活动原则,发动消防志愿者、志愿消防队伍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巡防力量,助力消防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采取分片包干走家入户等形式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开展一次网格化排查整治,切实发现和消除一批常见的火灾隐患。组织大专院校、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开展消防志愿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家庭消防安全计划,查找家庭用火用电、安全疏散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各地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和微信、微博等网络载体的作用,广泛发动消防志愿者和社会群众举报、查改火灾隐患,营造全民关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消防志愿者对确属自身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积极向组织者及有关单位反映,或者直接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等方式向公安消防机构举报。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直接面对群众进行宣传的优势,组织消防志愿服务者组成消防宣传小分队消防安全知识宣讲团,深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重点商圈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和重点单位,设立消防宣传咨询点,开辟消防知识讲堂,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点对点、面对面、零距离的消防安全提示活动。组织消防志愿者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空巢老人等特殊群体,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式的关爱行动,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帮助查改火灾隐患。结合清剿火患战役入户宣传工程,发动由派出所消防民警牵头,消防志愿者、学生、社区居民、群众组成的宣传小分队开展入户式消防宣传,对帮助农村、社区进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消防志愿者活动情况,发布相关信息,报道各地动态,展现消防志愿者风采。

 

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办公室        南通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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