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签证、停留、居留许可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15: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九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不超过一百八十日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 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第三十条第一款 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 第三十二条 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第三十四条 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需要超过免签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在中国境内停留需要离开港口所在城市,或者具有需要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入境后,所持的普通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事由需要换发、补发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条件:

外国人签证延期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持C字签证者,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民航、铁路、公路、港口等运输公司出具的证明函件。

持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

持G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接待单位证明函件和前往国家(地区)已确定日期、座位的机(车、船)票。

持J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函件。持L字签证者,应当提交旅行计划行程安排,团体旅游还应当提交旅行社证明函件。

持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注册登记证明。合作伙伴为个人的,出具的函件应当签名并提交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居住证明。

持Q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持R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接待单位证明函件,未备案的单位还应当提交依法登记证明。

持S2字签证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或者具有人道原因的相关证明。

持X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在读证明函件。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签证延期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符合国家规定需要变更停留事由、给予入境便利申请换发签证:申请换发F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申请换发J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函件。申请换发M字签证者,应当提交邀请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申请换发Q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身份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申请换发R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政府人才主管部门的 

证明材料以及邀请、接待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申请换发S2字签证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外国人居留证件和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其他人员应当提交证明人道事由的材料。申请换发X2字签证者,应当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函件和录取、入学证明。因护照即将到期或者签证页用完等情况领取新护照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已收回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的相关证明。外国人入境后增加偕行人的,应当提交本次入境时所持护照,偕行人的出生证明。持团体签证入境申请分团停留的,应当提交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等材料。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签证补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签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签证损毁的,应当出示损毁护照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以及新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团体签证遗失、被盗抢或者损毁的,应当提交当地接待旅行社证明函件和团体签证复印件。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停留签证补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非外交、公务事由需要超过免签期限继续停留的,应当按照外国人签证延期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的港口所在城市的,应当提交海员证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和船舶代理公司的担保函件,以及已确定日期和座位的机(车、船)票。

经批准退出中国国籍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退籍证书、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停留的,应当提交居留证件和证明人道事由的材料。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应当提交婴儿的出生证明、护照和父母双方护照。

对处限期出境的外国人,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决定书。

对被有关部门判处缓刑、假释或者保外就医等监外服刑的外国人,需要在境内协助调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被依法限制出境的外国人,以及刑满释放但未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应当凭有关部门出具的判决书、限制出境证明或者协助调查证明。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停留证件换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持有停留证件的外国人,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在停留证件有效期内离境的,可以换发停留证件。申请材料按照外国人签证补发的要求提供。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停留证件补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停留证件遗失、损毁或者被盗抢的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工作类:持Z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符合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条件和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学习类:持X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和录取或者入学证明;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应当提交就读学校和实习单位出具的同意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的函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

记者类:持J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

团聚类:持Q1字签证入境者,应当提交被探望人的身份证明和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还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对外籍华人、华侨在中国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应当提交出生证明,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人的,还应当提交在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父母的委托书、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委托抚养或者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受托人本地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居住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私人事务类:持S1字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的函件和居留证件。其他人员应当提交处理私人事务相关的证明材料。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探亲人员应当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居留证件和亲属(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未满18周岁子女)关系证明。具有人道原因的人员应当提交人道原因的证明材料;已满60周岁在中国境内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应当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济来源证明;在中国境内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应当提交当地县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居留证件延期、换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对外国人延长居留期限、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外国人居留证件签发的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居留事由变更的证明材料。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居留证件补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提交本人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证件。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另纸证件签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提交现持另纸签证或符合外国人签证、停留证件办理要求的材料。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旅行证签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d) 提交边防等相关部门批准证明。

e)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外国人出入境证签发

a) 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b) 提交1张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规格33×48mm;

c) 提交护照报失证明或者所属国驻华使领馆照会或者出示被损毁、失效证件以及代替护照使用的临时身份证明。

d) 申请需由本人提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