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保安培训单位许可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0-02-27 09:12 累计次数: 字体:[ ]

依据:《江苏省保安培训单位许可备案实施细则》第五条 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到省辖市公安局填报《保安培训单位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保安培训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四)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证明材料;

(五)保安培训管理制度材料。

条件:1、保安培训单位申请表;

2、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批准设立文件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师资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6、保安培训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7、开展保安培训所需设施、设备等证明材料;

8、教学、师资、学员、财务、卫生、安全、设备管理等制度;

9、建立保安实习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