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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经侦走进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热线 为群众讲解答疑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05-28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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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通经侦走进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热线 为群众讲解答疑

访谈嘉宾:大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王念

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孙雪冰

南通市金融办金融环境处副处长 樊保兵

时间:2018-05-28 16:22:15

访谈说明:近年来,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钱宝网、善林金融、云联惠,接连崩盘的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和投资理财公司,一桩桩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最后造成投资人损失惨重!尽管此类案件频频曝光,仍有不少市民接连掉入陷阱。


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防范非法集资法律热线栏目!我是主持人。

近年来,从e租宝,到中晋、泛亚系,再到钱宝网、善林金融、云联惠,接连崩盘的各类互联网金融平台和投资理财公司,一桩桩一件件,令人触目惊心。最后造成投资人损失惨重!尽管此类案件频频曝光,仍有不少市民接连掉入陷阱!

当前我市的非法集资形势怎么样?作为普通市民,又当如何识别防范非法集资陷阱,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今天我们请来了三位嘉宾,做客直播厅和广大听众深入谈谈这个话题。他们是大成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念先生,南通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孙雪冰副支队长,南通市金融办金融环境处樊保兵副处长。

问答环节

主持人:我感觉今年开年以来,非法集资尤其猖獗,各大新闻都报道了很多类似崩盘事件,像善林金融、云联惠等。请问孙支队长,我们南通有人掉入这些重大案件陷井中的吗?

孙雪冰主持人刚才提到的善林金融、云联惠等都是总部注册在外地的机构,一个总部在上海,一个总部在广州,他们通过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途径吸收公众资金,让群众难以辨别。

上海市对善林金融立案后,我市公安机关也立即对其在我市的分支机构采取了立案措施,抓获了相关嫌疑人。云联惠在我市也设有分支机构,我们也已进行了立案。初步调查显示,有不少的市民都参与其中。在此,我也呼吁这两个群体的集资参与者,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提供相关证据,配合调查,支持公安机关侦办工作。

主持人除了刚才提到的几起案件,今年以来我们南通整体案发情况怎么样?

孙雪冰近年来,我市各项打非工作稳步推进,非法集资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是由于监管政策、宏观环境和外部因素影响,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从案件角度看,高发势头有所遏制,案件总量仍处高位。2017年全市新发非法集资案件47起,新发案件数同比2016年下降18.9%,其中本地法人类案件11起同比下降39%,不属于省处置办划定的7个重点市范围。2018年1-5月份,全市新立非法集资案件20起,与去年基本持平,主要是市外总部机构案件,但案件涉案资金量、涉案人数与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高。随着互联网金融整顿活动的深入、国家监管力度的加大、涉非机构资金链的断裂,我市案件高发的态势会有一段时间的持续。

主持人:刚才孙支讲案件总量仍处高位。我想近年来我市的打击力度不可谓不大,宣传范围不可谓不广,为什么案件还居高不下呢?樊处长,能说下你的观察吗?

王念好的,主持人。概括说,我感觉现在市场是开放的、互联网更是开放的,当前阶段,全国非法集资案件都在高发,由于宏观环境和外部因素影响,我们南通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具体说我感觉有这么几个原因,一是存量风险在加速出清。伴随全国大环境,我市前些年成立的相关机构数量多、违规业务存量大,随着整治深入和监管趋严,一些风险点在加速出清,预期还会有一些机构爆发风险。这也是全国、全省、全市都在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打击处置的表现。二是输入性风险难以阻断。据我观察目前我市还有不少市外总部分支机构,还有钱宝那样的大量互联网理财机构单纯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途径吸收公众资金,事先难以发现和预防预警,此类输入风险已成为我市非法集资案件的主要来源。由于全国各地都加大了打击力度,势必还会有一些机构总部爆发风险影响我市。三是“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案件侦破难度加大。四是近年来有关政府部门加强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显著提高。但是仍有部分人明知是风险、是陷阱,仍然抱着不是最后一棒,抱着赚取高额回报的侥幸心理参与其中。理财观念的改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主持人:这么多案件,好多人的血汗钱、养老钱都在里面,替投资者向王主任问个问题,他们应该怎么办的?

王念市民朋友一旦遇到非法集资陷阱,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期望非法集资者还本付息,更不能再向里投资,以免造成更大损失。首先应当尽快撤出自己的投资,我个人认为哪怕损失点收益和本金,也要尽快撤出。其次,应当保留好投资协议、宣传资料、收款票据、支付记录等证据,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当然,如果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要支持公安部门的侦办工作,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等待公安机关的追赃挽损。

主持人:王主任提到追赃挽损,一般而言相关案件处置时间有多长?钱能追回来多少?

王念司法处置流程是清晰的,一般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公诉,法院审理和资产返还。但是由于非法集资案件是涉众型经济案件,特别是互联网形态的非法集资案件,一般涉案地区很多、人员很多、资产也很复杂,侦办和审理以及追赃挽损的难度都极其巨大。一般而言司法审判过程需要1-3年时间,但是追赃挽损时间比这个还要长。

至于追赃挽损的程度,不同案件会有所不同。我看了许多案例,一般不超过30%,有的甚至是个位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如经人民法院裁定执行,集资者及担保人仍不能清退集资款,参与者应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

主持人:看来还是要擦亮双眼,避免上当。一旦深陷其中,就不可能全身而退。当前曝光的案件形形色色,请教孙支,你观察有哪些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呢?

孙雪冰去年我们市处置办提示了非法集资九大花招;今年4月份,公安机关发布了非法集资十大花式。这些情形,我们办案过程中基本都遇到过。我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原油、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数字货币”、“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投资广告的;

8.以组织免费考察、免费旅游、举办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发放小礼品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11.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

1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的

13.以投资名人字画、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高价收藏品等为名的理财产品

14.以设立所谓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自设资金池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的等等。形式各种各样,手化也不断翻新,我们一定要加强识别。

主持人:看来集资手段花样翻新,防不胜防,除了从孙支说的几点来对照判断,樊处能否支几招简单管用的防范技能。

樊保兵集资手段确实花样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虚拟货币、互联网金融、区块链等“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社会公众投入资金。许多非法集资借助互联网平台,还出现了完全借助微信群等开展非法集资等行为,隐蔽性强、风险传染快,这些都给防范和打击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非法集资花式确实很多,识别判断需要专业知识,有时间咱们慢慢聊。我们普通人投资前要记住几点:一是看主体资质,远离无牌无照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市外法人机构在通开展分支机构经营活动也需要到我市行政审批部门领取相关营业执照;从事金融业务更是需要持牌经营,有权批准从事金融投资业务或对金融投资业务登记备案的一般是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和它们的直属机构。市民投资前,一定要仔细审核相关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和从事金融业务的许可证件,一定要远离这些无照、无证经营的机构。

二是看企业的营销方式,对普发的投资广告要警惕。在企业营销上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私募基金是不可以进行公开宣传,又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P2P是不可以利用线下门店进行营销的。

三是看承诺回报,抛弃畸高收益预期。投资的基本规律是高收益高风险。非法集资活动往往片面夸大金融的作用,让投资人误以为资金能自我膨胀,自己能“一夜暴富”。从一般市场规律来看,承诺回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2倍以上的,都需要特别谨慎参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约定的年息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超高回报违反了市场规律,必然存在高风险。当然,承诺低回报也不代表完全没有风险,还需要投资者通过多方面综合判断,谨慎选择符合自身承受能力的投资渠道。

四要看集资对象和资金使用对象,对不投资数额和投资者门槛的行为要远离。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无论是公募基金还是私募基金,均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P2P机构只能从事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不能自行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且私募投资都有合格投资人和最少投资额限制,对不投资数额和投资者门槛的行为要远离。

主持人:再问樊处长一个问题,当前我市市场上有哪些合规机构呢。

樊保兵特别强调一下,一般工商企业不具备吸收公众资金的资质。截至目前,我市未有一家商品类和文化产权类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获省批准,省也未批准各类交易场所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落户我市;我市金融办也未接到一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P2P)或他们的分支机构的备案申请。街面上大量存在的那些“投资咨询”“理财咨询”“财富管理”“投资中介”等经营范围不表示企业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按照规定这些经营范围实际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主持人:我感觉不能全靠投资者自己,政府部门还要发力。要教育,更要打击。在打击这块,请问孙支,有什么工作安排吗?

孙雪冰从某种意义上讲,非法集资已成为当前必须应对的“金融邪教”,已经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危害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当前非法集资的手段、方法不断“转型升级”。公安机关是“处非”主力军,我们将继续唱好主角、积极履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案件。一是精准研判、评估风险。针对本地区一段时期、某些领域、特定方面的总体形势和突出问题进行整体评估,全面、深入地开展非法集资风险研判预警,对摸排出来的风险企业逐一分类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工作建议,及时提供给党委政府进行决策参考。二是及时打击、震慑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打击非法集资的各项工作措施,在非法集资形势比较严重的地区拟组建“打非”专业队,坚持打早、打小、主动打的方针,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加快办案进程,积极会商检法机关,形成共识,坚决不让非法集资有藏身之处;全力追赃挽损,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的损失;通过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压减非法集资犯罪的发生,维护我市的社会经济安全秩序。三是积极回应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敞开大门,接受群众报案、举报,积极回应群众正当诉求,把维稳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教育、疏导集资参与群众,预防、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厉打击借所谓的“维权”为名,聚集滋事、闹事、闹访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四是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以剖析案例、风险提示、社区讲座等多种形式,引导群众理性投资,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自担、后果自负的担当责任和意识,最大限度地警示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懂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同时都积极、主动参与到宣传、防范、拒绝非法集资的队伍中来。

主持人:公安机关确实任务很繁重。防非工作需要部门齐抓共管,也需要社会全面动员,打人民战争,怎么让市民参与进来。

樊保兵确实如主持人所说,防非工作需要社会全面动员,打人民战争。我们近期再做几件事:

一是把场馆单位力量都调动起来。商务楼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星级酒店等。

二是把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作用发挥好。解疑释惑

三是举报奖励制度。计划近期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发动人民群众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

四是风险排查。全面排查吸收公众资金的一切机构。

主持人:说到银行,资管新规也出来了,有正规的理财途径吗?

王念:对我们投资者来说,资管新规最大的新意是打破刚性兑付,更好地传达“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投资理念。

在“卖者尽责”方面,目前各家银行、投资理财机构都加强了对客户的风险评估以及投资者教育,不断传递科学、理性的投资理念。据了解绝大多数银行的理财产品销售都实施了“一区双录”,即专区销售,录音录像,以更好地规范销售过程。

在“买者自负”方面,提醒投资者:1.保持理性,端正心态。取消刚性兑付是一个必然趋势,就需要投资者充分考虑投资风险和预期,做风险可掌控的投资,心态一定要好。2.自我评估,减少盲目。合理评估风险、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产品,量力而行,不盲听盲信。

听众互动环节

1. 有互联网金融平台利用众筹买房非法集资?

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以下特点:一是以分割销售并承诺售后包租的形式非法集资;二是违规预售商品房变相融资或“一房多卖”;三是以房地产项目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并承诺高额利息等。此外,近年来,又出现了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众筹买房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

为有效制止“一房多卖”骗取购房款、恶意骗贷等行为,住建部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确保项目真实,交易真实,有效保护房屋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部实现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260个城市实现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此外,住建部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禁开发企业、中介机构提供或协助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认真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融资业务的行为。

2. 非法放贷机构怎么办?

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3. 宣传教育确实很重要,市民有那些途径可以了解非法集资知识?

我们一直把强化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作为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的治本之策。集中宣传方面,每年开展春节宣传和宣传月两个集中宣传活动,做到了“报纸有文、电台有声、电视有影、网上有稿、网点有字幕”。目前正在开展5月宣传月活动,几个主城区继续开展“防非宣传社区行”活动,各县(市)、区级除媒体宣传外还开展了一系列广场宣传活动。各位市民如果有需要,可以留意参加我们的宣传活动。

主持人:不知不觉,本期节目就接近尾声了。感谢张主任、王主任的精彩解读。感谢各位听众的踊跃参与。节目直播结束后,我们会将节目主要内容以文字配图、配音频的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专题推送。没来得及收听节目的广大市民可以关注浏览。也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关注收听我们的节目,下月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