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就绪
来源: 发布时间:2008-10-26 10:28 累计次数: 字体:[ ]

(2008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法规,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2008年4月22-25日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组成三个检查组赴各县(市)区以及市广电局、农机局和南通海事局、国税局、质监局等部门或单位,对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此前省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组对市级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均表明,我市各级各部门对施行《条例》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建立了《条例》正式施行后的工作机制,准备工作全部就绪,受到省检查组的好评、并吸引盐城、镇江等兄弟市参观学习。

我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具有五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体系健全。各地各部门均建立或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市)区均建立了由政府常务副市、县(市)区长担任组长、两办和纪委分管书记担任副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了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力量,做到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优势,又充分发挥政府办的职能作用,形成优势互补、整体联动的良好氛围。市、县均从政府办公室、监察局、法制办、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抽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全市各乡镇、街办和市、县部门也分别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做到领导、机构和人员的三落实,形成三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推进体系。二是宣传培训到位、氛围浓烈。我市各地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平台,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在线交流活动、开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开展了《条例》的宣传发动工作。同时,还认真推广了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好的做法,营造了一个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为《条例》的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如东县翻印了1000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发到镇和部门领导手中;通州市将《条例》作为市委中心组学习内容,订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用问答》等学习资料供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阅。三是重点突出、质量较高。我市对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及早组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新修编了南通市政府信息网站公开目录结构表,形成统一规范的目录文本,既讲“普通话”,凡《条例》规定的、我市未作明确的,一律补充完善;又讲“地方方言”,增加5个带有地方特色的栏目。各地各有关部门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为中心,以为民、便民为宗旨,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按规定将所有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公开目录,经过审查后陆续在政府网站和相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布。四是机制健全、制度规范。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要求均建立了科学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严格的制度规范,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运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制定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制定了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东县今年以来开展了4次督查活动,确保了面上工作的均衡推进。五是开拓创新,形式多样。各地、各部门在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根据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创新载体,丰富平台,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如东县大力推行广播、电视和报刊公开,特别是在《如东快讯》开辟118短信台,在电台开辟896政风行风热线,及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各镇、各窗口服务单位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为民服务事项流程、承诺等,反响强烈、深受欢迎。南通海事局为方便行政相对人及时获取政府信息在政务大厅设有业务咨询电话,日均接受电话咨询50余次;免费将海事行政许可办事流程制成卡片分给行政相对人;提高群发手机信息,及时将重要信息发布给航运公司、修造船厂和船舶代理。市农机局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购机补贴等政策,将中央省市的相关政府信息以宣传单的形式发到市区农机手。行政相对人可从市广电局的网站随时下载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工作日做到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