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5-03-30 16:47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南通市公安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本年度主要工作情况(组织推进、载体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南通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ntga.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13-85020123,通信地址:南通市青年东路199号,邮政编码:226000,电子邮箱:ntga.email@163.com

一、概述

2014年度,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能力、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抓手,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市公安局通过互联网站共梳理发布动态信息1736条,业务工作信息190条,更新机构概况3条,并每月及时将公开文件送交市档案局、图书馆供群众查阅;通过公安窗口单位触摸屏、橱窗、交通诱导屏、宣传栏、宣传单及新闻媒体公开各类信息4万余条;收到并办结“中国南通”网站“市长信箱”信件422封、“部门信箱”信件229封、“在线咨询”信件181封、“部门意见箱”信件46封;收到并办结互联网站“南通警民e家”各类网民来信5289封。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技能。市公安局不断加强和改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一是充实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与组织实施及情况的上报下达等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归口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分工履行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初步形成了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牵头部门具体落实、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三是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局办公室牵头法制、保密等部门组织全体民警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全警信息公开意识和技能水平,多名专职工作人员发表调研文章10余篇。

(二)充实公开内容,深层次细化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市公安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关键,工作中严格遵循“及时、准确、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实施步骤和措施等,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在充实原有制度的同时,规范了申请受理、后台处理、反馈答复、监督保障等工作流程和制度,坚持“三必查”(发文签章必查、信息系统必查、公安网站必查)、“四必审”(承办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保密法制审查、分管局领导审批)和“三项制度”(目标责任制、分析制度、投诉处理制度),协调指导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使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依托多种载体,多角度追求信息公开警务实效。一是优化调整信息公开网站。坚持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与“警民e家”网站动态维护相结合,摒弃“大而全”的服务理念,注重“精而实”的实际效果,牵头各警种部门集中推出了一批网上服务事项,并根据审批权限,重新明确了网上办事所需的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内容。二是建立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公安窗口单位触摸屏、橱窗、交通诱导屏、宣传栏、宣传单等作为信息公开的新载体,使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三是依托各类媒体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充分借助广播、网络、公众传媒、数字电视、手机短信等传统覆盖面广、穿透力强的特点,采取新闻媒体随警作战的工作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强化内外监督,全方位确保公开制度落实到位。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政风行风热线,聘请监督员,办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提案、建议等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强化外部监督。二是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领导分工责任、责任部门职责和具体人员责任制,加大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首接首办责任人在接待群众咨询、查询等事项时,存在刁难、推诿、拖拉等问题,坚决予以倒查追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违反服务承诺、滥用行政权等行为,按照规定严肃处理,以此改进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信息公开真正落实到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市公安局2014年度共收到107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审查流程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市局主动公开信息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均未对群众收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014年,市公安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上级部门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政府服务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有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时效应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安执法类信息公开较少,特别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存在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深化公安机关网上服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利运行流程。加强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发、清理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切实推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有序推进执法信息公开。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明确执法公开的依据、对象、范围、内容、程序、方式等,进一步加大执法公开力度,不断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三是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把财政信息公开作为有效监督权力的前提性保障,深化财政预算执行等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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