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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公安部交管局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结合《公安部交管局贯彻落实全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重大安全风险,改善农村道路安全环境,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以来,全市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保险等部门积极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协同共治,取得良好成效,在全市农村地区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大幅增长的情况下,一般程序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步下降,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全市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仍将处于交通大发展、人车路大增长的阶段,特别是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县域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快速增长的农村交通要素与传统的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日期尖锐,农村交通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依然突出,迫切需要通过高水平治理、高质量发展来应对农村交通安全领域的新形势新挑战。

二、工作目标

深刻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百千工程”的重要内容,着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强化交通安全监管,全力防范化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格局,为更好服务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全市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1.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四同步”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道路,严格竣(交)工验收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通车运行。按照“一县一品牌、一镇一循环、一路一特色”的发展思路,以交通安全“示范路口”“示范集镇”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建设为抓手,逐年优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重点路段和区域的交通组织精细化设计,明确道路通行路权,完善标志标线和机非隔离、人行横道、停车泊位等交通设施。深化农村地区“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对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平交路口、险要路段实施“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及“坡改平”安全改造。要开展农村道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防护“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完善安防设施,有效预防坠河交通事故。

2.加强源头安全监管。严格重点运输企业及“两客一危 一货一面”重点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运输企业“红黑榜”和联合约谈惩戒制度,滚动开展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督促企业场站尽快安装出口称重设施,路面检查发现非法改装货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溯源倒查源头企业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区群众出行规律特点,督促集中用工单位、农业种植大户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签订责任书,加强对接送人员车辆及驾驶人、务工务农群体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定期向社会公布典型事故案例以及责任追究情况,加强警示提示。

3.加大执法管控力度。整合公安、交通、城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执法力量,通过路面临检、集中行动、飞行执法等方式, 进一步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格查处超员超载、酒驾醉驾、假牌假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大吨小标”货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的检查力度, 依法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产品、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等多发违法行为。加大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贸市场周边道路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非法营运行为,净化通行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4.深化交通安全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南通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通政办发〔2023〕13 号),建设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村,打造四星级以上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一批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站由村(居)委会干部任站长,建立挂钩联系民警、驻村辅警、网格员、劝导员联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基础数据排摸、隐患排查、宣传劝导等活动。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设交通安全文化广场或主题公园,喷涂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墙体标语,扩大宣传覆盖面。各地要全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交通安全文明村”,推动交通安全宣传内容纳入文明村镇测评体系,培育农村交通安全文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紧盯春秋农忙、红白喜事等重点时段,针对“一老一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切实提升重点群体交通安全意识。

5.保障学生交通安全。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线网结构,推动城市公交与镇村公交衔接融合。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滚动排查校车行驶线路、停靠站点周边安全隐患,主动规避临河临水、事故频发等危险路段。统筹做好上放学期间交通组织、节点疏导、车辆停放等工作,科学施划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专用停放区域,有条件的可通过设置临时隔离设施,开辟学生上放学绿色通道,确保通行安全。大力建设“交通友好型”学校,打造农村地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体验基地,常态化开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课。

原文链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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