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1-26 09:4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南通市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公安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公安重点工作,通过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平台功能、深化重点领域公开等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持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共发布1785条信息,其中,发布政务动态信息987条,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信息793条,更新概况类信息5条。市级公安机关政务新媒体(13个账号)累计发布原创推文2715条,阅读量2832万次,策划开展“线上”“线下”网友互动活动20余场次。其中,南通公安“微警务”发布信息143条,收到各类留言223条,办结223条。市公安局接办建议提案90件,其中人大建议64件、政协提案26件,包括民生保障、交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涵盖治安、交管15个警种部门,全部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办结,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市公安局2025年全市提案办理结果均表示满意。档案信息公开方面,受理接待查档30起,其中个人26起,外单位(南通公安系统以外的单位)4起,查阅档案35卷。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市公安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03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自然人申请100件;答复93件,其中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8件;结转下年1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2件、复议后诉讼1件,未发生结果纠正或行政败诉。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围绕社会热点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的质量和效能。对涉及民生保障、政策调整等方面的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准确信息。结合公安职能特色,适时发布倾向性、苗头性违法犯罪预警信息和节假日道路交通状况、安全知识等信息,如自主编撰“南通公安交管部门发布老年人交通安全提示”、“假期出游:慎选非正规‘定制’旅行团”等提示性信息,宣传引导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严格落实门户网站管理责任,明确网站信息内容、运维建设具体负责人,落实专人专责,执行网站日常巡检和读网制度,定期检查网站链接和信息内容,优化网站功能和用户体验,完善网站改造,保障网站全年安全稳定运行。

四是平台建设管理。推广智能审批、智能导服新举措,构建“1+10”市县两级公安政务服务网办中心集群,依托南通公安便民服务“一张图”2.0版建设南通公安网上办事大厅,上线9大类51项“我要办”、9个“我要查”、3个“我要评”,以网络传输代替群众跑腿。深化“免证办”改革攻坚,完善应用平台,加强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实现在线核验、调取所需电子证照,显著提升服务精准度,节省提交材料的成本、交通成本和时间精力。

五是监督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保障环节,领导班子担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明确分管领导主要职责,形成“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实、责任科室抓细”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在实处。健全审查机制,规范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落实“三审三校”,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与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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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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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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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6年,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立足更高站位,聚焦中心工作,拓展政策解读形式、拓宽政策解读渠道,开展多元解读,确保解读的政策内容简单明了,提升政策解读的实用性;紧密结合群众关注,优化政府信息内容,加大在重点领域、民生实事等方面的特色信息供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落实国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我单位未收取依申请公开办理产生的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通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nantong.gov.cn/)进行下载。如对年报有疑问,请联系南通市公安局(电话:0513-85029999,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99号,邮编:22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