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电瓶车车棚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3-24 15:11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电瓶车车棚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电瓶车车棚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工程

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4.93万元;

最高限价:4.93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 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南通市公安局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为供应商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有效的响应供应商与委托代理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供应商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所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1\附件12\附件13)。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谈判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03月30日。

2.方式:邮箱线上领取。

3.地点:请有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1013963231@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邮件附件为“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同时请与采购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孙女士,联系电话: 15906295903)并领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0日17时,逾期或未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接收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时30分前。

2.响应文件接收地址: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门卫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门卫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现场谈判模式,请供应商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如有请描述):无。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单位:南通市公安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丁先生,

电话:18816262155。

采购文件领购申请表.docx

项目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