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服务 > 好警纪事

星星之火,光照高墙

来源: 南通市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字体:[ ]

刘星星,女,34岁,中共党员,现任南通市看守所女子中队中队长,先后荣立三等功一次,荣获嘉奖两次,获评“全市公安机关巾帼先锋个人”、“全市公安机关优秀监管民警”。她从警13年,深耕公安监管9年,作为监管业务骨干,犹如一颗璀璨的星星,在所涉足的领域散发着耀眼的光芒。她用赤诚之心挽救一个又一个扭曲的灵魂,用坚毅的目光照亮一双双迷茫的眼眸,用双善于担当的巧手托起迷途之人生活的希望……她的故事,充满了奋斗的坚韧与奉献的温情。

女性在押人员情绪敏感多疑,对她们的管理及教育转化工作的细致度和人性化程度都有着更高的要求。“每个人心中都有柔软的一块,我们的目的就是找到它、了解它、感化它。”刘星星秉持人性化管理原则,坚持将管理与教育融为一体,主题教育与辅助教育相辅相成,从稳定在押人员的情绪入手,每月组织一次"监室班会",鼓励在押人员畅所欲言,实时了解在押人员面临的困难郁结,以真诚搭建桥梁、以温情融化坚冰,让身陷囹圄的在押人员感受到真诚的关怀和尊重,消化对立情绪配合管理教育,提高在押人员对违法犯罪的认知,激发她们对未来生活的渴望,从而达到教育转化的目的。

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在押人员黄某某,入所初期对办案单位一直保持不配合的沉默态度,对他人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在夜间不正常休息,给同监室的其他在押人员制造了严重恐慌情绪。刘星星勇挑重担,按照规定对其进行保护性约束管理,并巧妙地对其进行管理教育。了解到其从小缺少家人关爱后,除了日常管理工作中给予关心,还鼓励同监室在押人员从多个细节着手对其给予关注和帮助,保证24小时其动态尽在掌握之中,同时经常性地与分管所领导和医生交流其病情,掌握精神疾病药物控制作用情况,灵活调整有效的特殊群体管理方案。在刘星星不懈地努力下,黄某某渐渐收起了抵触情绪,不再危言耸听、恐吓他人,在夜间能与常人一样安然入睡,慢慢地也能偶尔与他人正常交流,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直至其因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释放出所。

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面对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刘星星主动走近她们、关注她们、了解他们,用心探寻融法、融理、融情于一体的教育感化模式,因人施教、精准帮教,让迷途浪子重生。

“身着藏蓝,不辱使命。身处高墙,循光前行。”参加监管工作的日日夜夜,刘星星教育管理在押人员1000多人,演绎出一个个坚守、救赎、大爱的动人故事,她用金盾与温柔撑起她们执着的信念,用青春和热血扛起看守所安全的大旗,更用无声的行动诠释新时期“巾帼先锋”最美的内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